中国法院网讯 因丈夫与他人发生争吵后,引发精神病,妻子便以此为借口,要求离婚。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妻子的离婚请求。 孙某和王某均系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人,1989年经人介绍认识,1990年登记结婚。妻子孙某诉称,1993年丈夫王某与他人发生争吵后引发精神病。多年来,病情不见好转,家庭生活日益贫寒,王某还经常对自己又打又骂,故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丈夫王某则辩称,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且一直在一起生活。自己的精神病也早已治好,从来没有打骂过妻子,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双方虽出现了一些矛盾,但只要双方能珍惜夫妻感情,和好仍有可能。故依法判决驳回妻子孙某的离婚请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