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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婚的要件

时间:2010-11-25 09:0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这是构成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和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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