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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婚姻算不算"重婚"?

时间:2010-11-25 09:0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一桩特殊的案子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位丁姓女士因为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一怒之下以“罪”把丈夫推上法庭,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这一官司引发了人们的思考:网络婚姻是游戏还是外遇?是否犯了“重婚罪”?      

    什么人在“玩”虚拟婚姻? 

    网民张先生 
介绍说,在网络上成一个“家”很容易,只要轻点鼠标,进入网站的“虚拟社区”,注册为会员,就可以与其他网友谈情说爱,并走进网络婚姻的殿堂。 

    网络婚姻这种e时代的新生事物逐渐成为一种时尚。耄耋老者,青年少年,都有在网络婚姻中随情徜徉的,有的甚至不能自拔。这些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网民过着大致相同的生活,有人将其概括为“一头热,一头冷”:对网上的伴侣甜言蜜语,关怀备至,对现实中的家人不闻不问;在网上“家庭”中勤快地操持“家务”,真正家里的金鱼却翻了肚皮。 

    网络婚姻对于孩子来说是现代版的“过家家”,没有了大杂院的小伙伴,孩子用这种方式来填补乏味的课余生活。但家长对此很难理解。一位初中生的妈妈发现儿子竟然在网络上已结了三次婚,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她担心: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这种随意的行为会影响孩子今后的结婚观。 

    网络婚姻对于暂时结不了婚或者结不起婚的年轻人,如同一场现实婚姻的彩排。成本低廉的网络婚姻只要支付一点上网的费用,就能享受到结婚的全套服务:发喜帖、办喜宴、拜天地、安家落户、结婚生子。 

    而对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浙江省社会学会副秘书长李一说,沉迷于网络婚姻的已婚男女对现实的婚姻多半不满足,锅碗瓢盆的压力把他们往婚姻外推。对不满现实婚姻的已婚男女来说,梦幻而甜蜜的网络婚姻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在这“一推一吸引”之间,已婚网民纷纷建造起童话般的网络婚姻城堡,以此来弥补自己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 

    网络婚姻到底算不算“重婚”? 

    网络婚姻的行为到底算不算“重婚”?记者从浙商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那里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中对“重婚”的定义,如果网络婚姻没有从虚拟的网络演化到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情或,网络婚姻并不具备“重婚”的实质性认定。因此,网络婚姻因其虚拟性逍遥在“重婚”的罪名之外。 

    但事实上,虚拟网络并不虚化,网络婚姻已逐渐成为婚姻的“冷面杀手”,家住武汉市江岸区的丁女士突然发现丈夫在网上已经结婚2年,并有一个1岁半的“儿子”,一怒之下要状告丈夫“重婚罪”,并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认为,沉迷于网络婚姻的一方相当于道义上的“红杏出墙”,当事人已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规定。另外,因“网络婚姻”的过错方将夫妻共有经济财产花费在“网络婚姻”的开销上,并有“家庭冷暴力”倾向,在客观上、主观上导致了无过错方的损害,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事实侵权,因此,在法院判定离婚时应该给无过错方相应的保护措施。 

    杨律师也指出,对于仅仅是一方当事人发生网络婚姻的这种情况,网络婚姻现在还只能作为婚姻感情破裂的原因,无法上升到“重婚”的罪名。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忠实”的内涵很难界定,案子常常到后来只能不了了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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