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

时间:2012-01-02 06:14来源:马盈冲 作者:bbinnzj神舟mm 中国法律网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

    来源:中国法律网婚姻法 作者: 时间:2011/11/19 推荐婚姻律师: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 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赵×,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马×,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范本(最新)

      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赵×,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马×,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对于继承。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赵×与马×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赵××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赵×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马×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马×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