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长期居住在娘家`父亲对女儿不好``如果父亲在遗嘱上不写女儿的名字`不给女儿分财产怎么办?这样是不是触犯了法律的继承权? 没有违反法律,因为在继承法上有规定说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大于法定继承的。所以如果父亲遗嘱不分给女儿财产的话,女儿是不能以法定继承为由要求财产的分配的。
但是如果女儿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的。不能养活自己的话,父亲就算在遗嘱里说不非给女儿财产的话,这部分就是无效的。应先留出女儿的部分今后生活所需的费用,然后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大体就是这样。 没有触犯法律,你父亲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 不是一概而论的 如果父亲没有遗嘱,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当然可以分到遗产了 一般情况下,有遗嘱从遗嘱。例外:女儿没有收入来源,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对比一下http://www.5law.cn。分配遗产的时候要保证基本生活的保障。 没有触犯。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的女儿就可以得到他应该继承的部分。 没有,父亲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他给以留遗嘱将财产给任何人。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