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奶奶住房当时购买时候所有子女协商房子由我父亲出钱购买,说以后房子归我父亲所有,因为家中就我父亲一个男孩,购买房子后,我父亲和我奶奶签了一份内容为房子由父亲出钱购买奶奶去世后房子归我父亲所有的一张证明。有我期中一个姑姑作为证人。现在奶奶去世了,我父亲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所说该证明没有公正,不具备法律效应。说要所有子女公正放弃该房遗产才可以,可我期中一个姑姑不愿意来给做公证。但他也不说要分这房子的遗产的事情。想问下相关人士我家该怎么处理。那个证明是作为遗嘱还是作为转让合同呢。两者是否都需要公证。 还有这个房子要拆迁,然后补偿房子,在添钱购买,如果我们家在去购买。房产证是不是可以办理我父亲的名字。不走过户的这个手续是否可以。 跪谢相关人士明示。。。。 我给你个我经常上的网站吧 中国法律网 免费的 上面都是律师 你可以去法律咨询一栏去问问 1、购买房屋时所有子女协商购房钱由你父亲出,房子归你父亲所有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房管所人讲没有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应是表述不正确。(房管所是指协议没公证,房管所无法依据该协议为你父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公证后,方可办理。) 2、你姑姑现在不愿意做公证。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一般法院应予支持,凭判决书就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拆迁时,如果你姑姑没有意见,大家多同意或认可该房屋由你父亲个人所有的话。拆迁安置的房就可直接办你父亲的名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