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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看着继承。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想知道继承。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责任编辑:奚天宝)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遗产的受益者不同。遗嘱继承的受益者是法定继承人,而遗赠的受益者是非法定继承人。 区别: 1、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中: 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赠是通过立遗嘱方式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2、遗嘱继承不需要继承人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接受继承的表示。遗赠需要接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根据继承法第25条规定,时间为两个月。对继承的沉默视为接受继承,对遗赠的沉默是为放弃遗赠。 您好,我们是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你的情况,我们作出如下答复(学生意见,仅供参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