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婚了,我的爸爸在我小学6年级的时候患了脑淤血,失去了工作的能力,我从小到大都是与爸爸,婆婆住在1套60个平方的老房子里,靠爸爸的低保和婆婆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一直到现在也是,一共20年了。房子是私房,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但是爷爷在我1岁的时候也去世了,房产证的名字一直都没有改。我的婆婆一共有3个子女,我的爸爸是最小的1个。从小到大我记得他们都没有管过婆婆。。现在婆婆岁数也大了,前几天也生病住院了,而且病得很重。。。。。我爸爸的几个兄弟姊妹就到医院来闹着说要分财产。。。我想咨询1下,房子他们能分到吗??这可是我们家里最后的一点希望了,没有房子。。。。。可怎么活。。。。是可以分到的. 我不同意见,您与您爸应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因为一直在这里居住,有应得的份,您的爷爷奶奶是有他们的房产而且写的也是他们的名,也只能继承他们那个份啊,先划出您的爷爷奶奶的房产份,就是每人四分之一啊,他们一共有房产的一半,由他们的三个子女继承,您爸又失去劳动能力应多分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