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归男方,男方给付30万赔偿金分09年8月15开始每半年付10万,男方于8月15开始一直拖欠,现在该怎么办,法律给予保护吗? 首先,可以肯定地说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写份民事诉讼状,以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归男方,男方给付30万赔偿金为依据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要求法院法判令被告履行债务,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只有告到法院,你前夫就会按时履行债务,更能引起他的重视。具体格式如下: 民事诉讼状 原告:XXX 女 19XX年X月X日生 现住XX市XXX县XXX路XXX号(地址) 被告:XXX 男 19XX年X月X日生 现住XX市XXX县XXX路XXX号(地址) 诉讼请求:你看继承。要求XXX给付婚前购房赔偿金 事实与理由: 本人与XXX于 XXXX年X月X日与XXX结婚,因···············请依法判决被告XXXX等等。(附离婚协议) 致XX人民法院, 诉讼人:XXX 年 月 日 那就依协议起诉,并查封房屋或银行帐户。 你去法院申请个支付令去吧,那样比你起诉他简单点 可以起诉,离婚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到时不给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不知你们是在哪里办理的离婚?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调解离婚?如果你们是经法院调解离婚,那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那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通俗地说就是你们已经离婚,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协迫等情节,那离婚协议有效。现在只是男方没有按协议履行义务,但你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必须先起诉,要求法子确认你们的离婚协议有效,然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知这样解释你是否清楚,不清楚我愿意再详细为你解答。 协议书没有强制力(没公证),但可以去起诉,作为直接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