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点复杂,。我的爸爸的爷爷,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我爷爷是老大。老二也过世。就小女儿在家就是我的爸爸的姑姑。她是离婚后回家和我太爷爷住一起照顾他们俩。他有两个儿子。都是外姓的。。。我太爷 太奶奶都过失,留下一亩责任田。因为这块地 我爸爸和我二爷家的儿子与我姑奶奶 闹意见。现在就是 有三股力量要分这块地。就是我爸爸,我二爷家的儿子,和我姑奶奶,其他儿女都放弃了。因为我们这里要卖地了,这块地可能卖10W以上。我姑奶奶就是因为听说卖地才要回去的,想占为己有独吞,。说是他母亲给她自己的,还说有什么遗嘱。还说要是我爷爷还活着就给我们,说我爸爸他们没权利分。我太爷爷 活着的时候 是我姑奶奶伺候 一直到死的。期间我爷爷和二爷都是给瞻仰费的,还有治病,埋葬都是我爷爷们出的,我姑奶奶一分钱没掏,还把家里的树木 钱都理所当然的展位己有了,因为她和我太爷爷 一起住的。以前这块地她都不种,我爸爸和我二爷家的儿子 种了大约25年,她听说要卖地才要回去。他们一家都不是农业户口的,是当老师的 一家都是吃商品粮的。还有就是 我太爷爷和太奶奶过世时 我爷爷 和二爷都还健在,过了几年才去世的,就是分三份,因为别的继承人放弃了这个。她说遗嘱的事情就说了一次,然后我爸爸去强行分地的时候,她又没在说遗嘱。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现在是不是主要的是遗嘱啊????,遗嘱如果有效,我们就不会强行去分了,我爸爸也是讲理的人。只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家族的地找外姓的人 霸占,在线房产法律咨询。不是太在意那些钱的,就是这口气,。说的不太清楚,见谅。我们可不可以找村干部作证人 去找她看看遗嘱到底有没有,她如果说没有或不着看怎么办,?也假如她说没有,然后再法庭上 她再拿出来怎么办?很发愁,
最后问题是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 我爸爸和我伯父有没有权利分这一亩地???,她如果有 有效遗嘱 我们也会尊重法律的。回答好的在加分。急!!!!!!!!!!!!!!!!!!!!!!!!!!!!!!!! 你的问题可以这样解答: 1.如果有 遗嘱,听说继承。且是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其他继承人都声明他们放弃继承权,按照第一继承人的顺序,你爷爷和姑奶奶继承你太爷爷遗产,你二爷爷可以得到适当的遗产,因为给了赡养费,只是可以,当然也可以不给。你爷爷的遗产由你爸爸代位继承,你姑奶奶的遗产由她的儿子继承。所以如果地征收获得补偿的话,按照法律是按照上述说的来分。 3.法律在中国有时候没有那么严格按照法律,里面的事情太多,建议你们私下解决。 你也可以找个懂得律师帮你们分析一下。 8别找律师,没用 8继承人能协商好的话就去公证处办理,先去一个人到公证处咨询领手续表,材料齐全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办理,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可以去过户了 8如果继承人协商不好,去法院诉讼解决,那法院文书过 不复杂啊,你骗人... 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只要她有遗嘱在什么时候拿出来都是合理的。但是她有遗嘱的话肯定一开始就拿出来了,不会留到最后关头才秀出来,上演个惊天大逆转的...又不是看小说。现在拿不出来的话,十有八九是没有遗嘱 2.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按法定继承,你太爷爷太奶奶的遗产在他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分配,现在还在人世的大概就是你爷爷、二爷和你姑奶奶三个人分,一般情况下是均分,你知道http://www.5law.cn。多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但是没有你爸爸和伯父的份,因为孙子不在继承人范围内 3.在你太爷爷太奶奶遗产分配前,你爷爷去世的话,你爸爸和你伯父可以代位继承你太爷爷太奶奶的遗产。只有这个情况下,你爸爸和你伯父才有权插手遗产 还有要追问的吗 这块地已经由你爸种了25年,要弄清你太爷爷去世多少年了,再就是你这位姑奶奶是哪一年提出的分地的主张,如果他是在你太爷爷、奶奶都死后20年以内提出的,他是有可能可以分一份的。 如果提出这个主张的时间是大于20年的,那你就不用管它了,因为继承最长的诉讼时效就是20年,他已经连诉讼的权利都丧失了,所以就不用管他的意见了,即便是他真的有遗嘱,也没有用处了。 如果是在20年以内提出的,因需要很多具体的情况,在网上交代的不细致,所以没法给你更详细、准确的分析,你还是应该在当地咨询律师,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你更详细的解答。 1、这块地现在是你爷爷、二爷爷、姑奶奶三个人分! 2、如果你姑奶奶在法庭上拿出遗嘱,你也可以提出那个遗嘱是假的!因为事隔多年,以前也没有律师帮忙留遗嘱,根本无法生效! 3、你可以叫你爸爸代表你爷爷去帮他争。 4、至于谁出了钱办丧事,谁照顾了你太爷爷,谁离开村子多久了,跟这些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只是你们自家用来说道理的,法律上没这些考量。 你在那扒的啊 告诉我 呗! 1,一般“责任田”不能继承,责任田中的承包收益,属于遗产,可按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方式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据此可以看出:责任田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的。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责任田不是你太爷 太奶奶的合法财产,不属遗产,所有继承人均不能将该责任田作为遗产继承。只有该责任田中的承包收益,属于遗产,可按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 2, 一般承包责任田的承包人都已经去世的,可以由他们同住的继承承包。假如是单独户的,该“农户”已不复存在,承包合同也因此而终止,该片责任田应由村组收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另行安排使用。 3,假如你们所在地是因为政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对使用土地补偿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遗产,并且作为遗产继承。 4,(1)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其他人有异议的可以诉请法院。 (2)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有继承人同意一致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若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公证处不会办理。那么可以诉请法院。 5,有问题可以和我探讨。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你们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遗产,当时你们是作为家庭获得的承包经营权,家庭中成员的去世也不影响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你没说清楚当时的家庭成员是?因为成员都有权取得。至于后来迁出农村户口的那家,当然的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他们一家都不是农业户口的,是当老师的 一家都是吃商品粮的”没有村民资格,无法享受征地补偿。 你的描述有点杂乱。 最起码要分分段,有点层次。 要学会用标点符号 减少点错别字 什么是“我太爷 太奶奶都过失”? 唉! 建议你还是要向律师详细咨询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