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去世,名下有二处房产,该如何继承?
父亲去世时,祖父母尚健在,现在祖父母也已经去世,祖父母共有二子二女(包含我父亲在内),叔叔在父亲去世前已死很多年,(父亲和叔叔均是在祖父母去世之前已经去世),到祖父母去世为止均是我母亲在赡养,现在我母亲要将父亲名下房产更名,该如何办理,有继承权的都有哪些人? 这样说你说得这群人及其的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你及你的母亲有优先继承权,因为你们属于直系继承,还有就是你们拿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户口本及你们(你母亲),去房管局直接办理,25个工作日即可下证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房产如果是你父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一半是父亲的遗产,听说继承。一半是母亲的财产,继承只就你父亲的遗产部分进行分割 你祖父母在父亲之后去世,他们也有继承权,他们继承份额再由你父亲及他的兄弟姐妹继承 房产继承要先进行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办理新的房产证 较复杂,建议面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 徐涛明律师 1,首先要看你父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完全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只有一半财产,另一半为你母亲所有。 2,你父亲的财产在你父亲去世时,应当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你母亲)、子女共同继承。 3,你祖父母的遗产由你祖父母的子女共同继承,因你父亲和叔叔早于祖父母去世,因此应当由你们和你叔叔的子女代位继承。 4,因为这些房屋存在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也存在你们继承的财产在内,所以你母亲无权单独处理,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你父亲去世后,一半财产归你母亲,另一半由你母亲、你、祖父母平分,祖父母去世后,祖父母部分由孙辈平分。 你这里涉及代位继承一事。之前你父亲去世后,你的爷爷奶奶和你母亲及你共同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然后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和你的姑姑一同继承你爷爷奶奶的财产,其中你代位继承你父亲的那部分。 如果想变更房产,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才可以。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其他遗嘱和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我分析如下:你祖父的东西假设分为100分,那么你的两个姑姑、你的大伯的儿子或女儿、你都有份,按照道理是平均分,每人25,但是你母亲对你祖父母人扶养较多,可以分给她适当的遗产,这个适当,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法定继承的,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为准。两处房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你的祖父母、母亲、你。同时你的祖父母继承的份额里面,你的母亲由于一直尽赡养义务,也是有继承权的。因此,现在你的父亲的房产主要的权利人是你的母亲和你,你的祖父母的两个女儿可以继承一定的份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