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假设:
小张因随母改嫁离开生父大张,大张身故后,留下一笔保险金由其后妻及子女继承(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现小张去保险公司索要属于他的那部分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出示了当时大张后妻申请理赔时在公证处所办的继承人相关公证,并称是根据公证书来赔款的,故保险公司没有过失和责任。
后来小张去找生父的后妻,她说大张并没有提及以前有过小孩,故在做公证时并不是有意的。但同时提出,如果小张要分保险金,需走法律途径。
请问:
1、保险公司能否只凭公证书来推脱自己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能,那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规避这种无法准确认定“法定”受益人数量及身份的风险?)
2、公证书有疏漏,公证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分两种情况:a、大张后妻在公证时已知有小张;b、大张后妻在公证时确实不知道有小张)
3、小张应该怎样才能要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保险金? 1、保险公司依据公证书进行理赔无过错 2、若已知有小张,后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具错误的公证书,公证处撤消公证处撤消公证书,小张追究后妻责任;若不知有小张,公证处没有对提供的材料核实就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对小张承担责任 3、可以通过诉讼 4、如是后妻的原因则后妻承担责任,如是公证处的责任就由其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无责任 1、保险公司凭借公证书给付保险金,无过错。 2、一般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要求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由村委会或是街道办事处或是派出所盖章,从这一点而言,公证处亦无过错。 3、起诉领取分得保险金的所有人。 公证处的责任最大,因为他们没有核实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伪,出具了不符合实际的公证书。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因为一份错误的公证书来完全推卸掉责任。小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因为是他们的失误造成的结果。然后由保险公司再来追究公证处和大张后妻的责任。 1、保险公司根据公证书确认的继承人支付赔偿金,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2、公证处在这种情况下也无过错,是继承人之一提交虚假的的证明材料而至出具错误的公证书,你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公证书复查,由公证处撤销该公证书, 3、直接起诉后妻是最直接的办法。 4、应承担责任的是后妻,其他两方无责任,倒是也可以追究后妻造假而导致的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