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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客都强拆侨房,你让百万侨胞情何以堪

时间:2012-02-27 13:59来源:梧桐夜雨 作者:shoolook 中国法律网
本人系世界客都梅州市丰顺县黄金镇松青村人,家里继承一房产"双凤堂",原屋主为旅居马来西亚的叔公太彭雨常。我们有1953年丰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1957年我曾祖父彭均列与叔公太彭雨常的来往书信,一直以来,该房产先后办过学校、给大队办公用、办过酒厂等,权属问题是一直没有争议的。直到2010年10月28日镇政府带领村干部和开发商一干人等,以该房产曾为"大队旧址"是集体所有为由,强行拆除(梅州日报曾经报道)。这件事发生在世界客都,尤其是发生在由侨胞何侨生捐赠的"黄金中学"对面,实在令人寒心。至于镇干部、村干部在看了所有文件后,选择性失

明,仍然认定此房屋为集体所有,偏袒开发商。

我顶~

居然是无证拆迁

黄金镇人民政府关于"世界客都强拆侨房,你让百万侨胞情何以堪"的回复严重失实,于情于理于据于法不合。

1、受理编信中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经查,该块土地是黄金镇松青大堤建设的取土场。经松青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利用松青大堤加固、加宽建设取完土后的土地进行规划,解决因新建黄金中学拆迁的村民;并召开村民小组会讨论同意通过,该取土场由村集体统一征地、统一拆迁补偿的决定。该取土场面积:山坡地28亩,老宅基地3.15亩,旱秧地11亩。另外,黄金中学校门口3.315亩属中学排污和附属工程用地,约1亩属松青堤围路用地,0.86亩已报批给11户村民建房用地,二项合计47亩。取土场范围内用地手续申报工作正在办理中。

根据黄金镇松青村委对松青大堤加固加宽建设的取土场,实行统一征用、统一拆迁、统一补偿,将取完土后的地方进行统一规划,解决因新建中学迁出的村民住宅用地,用地手续正在申报中,对黄金镇松青村的行为,我局向黄金镇政府明确在用地手续未批准前,任何人不得实施建设。丰顺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9月28日

由此可见此次拆迁属无证强拆。更为恶劣的是,拆迁过程中打伤群众彭石泉。

2、"双凤堂"是由我叔公太彭雨常从祖上继承,到他那里已经是第五代,到现在此屋已近200年历史。三十年代,由于彭雨常有文化且孤身一人,生活困难,我曾祖父彭均列出资给彭雨常到马来西亚谋生。自此彭雨常的房屋田产均由我家管理。解放前,此屋曾办过私塾,所以双凤堂俗称"学堂下"。解放后土改时期,看看继承。我家被同族人诬陷,我爷爷彭新浩被到白土村关了几个月。期间,我家被抄,所有房产地契被烧。由于我家一向与人为善,办证人同情我家遭遇,才有了土地房产所有证"横屋三大间"但范围却包括整座房屋"东至屋坜,南至屋坜,西至门坪,北至大路"。示意图可见腾讯网帖子的166楼回复。

3、土改后,我家经查实平反,我爷爷彭新浩平安回家。以下为"双凤堂"1958年以来使用过程:

1958年:办农中

1959年:办幸福院

1961年-1980年:生产队仓库

1963年-1970年:我爷爷彭新浩办酒厂,期间大队(即后来的村委)从城公祠搬来,

60年代-70年代:在大厅开办松青小学

80年代---2008年:借给同村人彭维运、彭会兴居住,我叔叔彭国武开酒厂,出租给汤坑人居住,出租给人办木具厂等。

以上不管是公用私用,使用前均征求我家意见,同意后才开始使用的。

4、强拆前,镇委书记刘震辉曾向我家索要双凤堂钥匙,我家不同意交出,后发生强拆侨房事件。

5、80年代松青村委已经搬至双凤堂对面加工厂办公,松青小学也早已搬出,何来黄金镇人民政府的"解放后,作为松青学校使用,直至1999年,学校搬迁后,改为松青村委的办公用地。期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直到2004年松青村委会新办公址建成后,该房屋一直由村委会保管。"

以上所言全部属实,如有异议,可找人当面对质。望人民政府彻查此事,还民公道。

附:黄金镇人民政府关于编信访的回复

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老屋的历史概况:

经查,郑基窝口那座房屋是解放前,由松青村而二十世老祖(伟捷公)建成,时间已过了一百二十多年。解放前,国民政府曾在那座房屋作为办公用址和私塾。解放后,作为松青学校使用,直至1999年,学校搬迁后,改为松青村委的办公用地。期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直到2004年松青村委会新办公址建成后,该房屋一直由村委会保管。

二、关于该老屋拍卖、清拆过程的详细情况:

2009年11月5日,经党员代表、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签字同意,对该老屋进行拍卖公示,并于2010年4月14日进行公开拍卖。在此期间,松青村村民,包括巫昌平及其族人未提出异议,而且,巫昌平等人一直未能提交有关该老屋的有效证明。

2010年10月28日,彭石泉等人因阻止清拆老屋被人打伤,巫昌平打电话给刘震辉副书记,刘震辉副书记立即安排派出所同志到现场制止,并把彭石泉送至卫生院救治,同时,对打人者进行严厉的教育。事后,派出所立即进行调处,已责令打人者在第三日将医药费等共1680元送至彭石泉手中(有详细的调解协议和收据)。老屋清拆完全是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行为,并无镇政府的干部和部门之情和介入。

镇党委副书记刘震辉同志、镇综治中心联合各相关部门于2010年10月31日,12月2日召集松青村委、彭生楚族人,专门对此事进行调解,两次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未能确认该老屋的权属。

2011年1月2日,我镇党委政府为解决此事,专门召开了一场三级调解会议,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刘雪峰主持、参会人员为镇综治中心全体成员、松青村全体干部、及其家族人员,近30人,会上,始终未有有效的人证和物证,为此,我镇党委政府建议双方进行诉调衔接或申请县一级相关部门对老屋进行权属确认。后来,当事人提供一份房产土地证,经现场勘查,只是属于老屋中三间横屋的房产证明文件。我镇专门派出司法所长和国土所长于年后专程陪同巫昌平到县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但他又担心通过司法确权不能如愿,不走确权途径,再三闹访。

今年8月份至今,镇党委政府通过个方面协调,并召集巫昌平家族各户户主进行协商同意,对被拆老屋进行适当的补偿,补偿款由其家族进行处理,巫昌平家族各户户主均同意,并由各户户主于8月23日签署承诺书,表示不再以老屋的问题进行上访、上诉行为,原被拆老屋由松青村村委进行妥善处理,至此该案结案。现"双凤堂"的问题应由其家族内部相关继承人进行协商处理。

以上是关于黄金镇"双凤堂"被拆问题的处理情况。

黄金镇人民政府/2011.10.1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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