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跟舅舅兄妹二人系山东市昌邑市奎聚街办西关社区居民,父母早年去世,留有住房一套,他们二人对房产进行了分配,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近日分别去房管局办理遗产房屋登记,却被告知房屋不能办理分户,理由是市政府发布了一条规定,西关社区是城中村,目前正在改造期,不办理房屋分户登记事宜。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昌邑市属于县级市,政府的文件都属于非规范性文件,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在这片巴掌大的天空下,却具有遮天盖日的效能。昌邑市房管局以非规范性文件公然对抗国家规章,既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对国家规章制度的肆意践踏,对行政义务的不作为,作为普通百姓,我们竟然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政府为什么不允许办理房产证分户呢?根据昌邑市的政策,西关社区拆迁,听说继承。平方不足60的全部给补齐60平,且每户还有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费,像我们这样没有分户的家庭有不少,如果政府停止办理房产分户,将会节省为数不少的一笔开支,你知道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政府腰包鼓了,苦的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老百姓,泱泱大国,世事悲哀,国家已是如此,夫复何言啊! 本来是想奋笔疾书,可是世道就这样的黑暗,你可以有无尽的愤慨和不平的措辞,可能有啥用,区区一女子而已,到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