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预订了一套房,该房屋尚未修建,目前计划修建中,连地基都还没开始打
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的一次性付清,必须要一次付清吗?
但我目前手上的资金不足,需要修改成分期付款方式,然后支付首都50%+订金。
我亲戚的说法:
1.建筑尚未开始修建,集资本身就有问题,所以即便合同上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照分期付款来。先首付,待交付房产时再把尾款交齐,而不需要修改合同为分期付款方式,继续沿用一次性付清。只要支付了首付,对方不敢终止合同。
2.开发商今年主动提出修改合同,房屋的修建完成日期,由2013年3月改为2014。而亲戚的说法,不需要去改合同,他能往后拖,我们就可以按分期付款方式来。
可以这样吗?我对房产这块不是很懂 按照你的说法,你购买的房屋为期房,也就是开发商是预售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要去的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明与你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在起诉前去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你就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时间付款,如你没有按约定付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你要变更付款方式,是变更合同,那就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同理,现在开发商要求修改合同,也要取得你的同意。 既然已经签了合同,表明一次性付款,那就要一次性付款,否则就是违约。开发商修建日期延迟,那也属于违约。如果开发商要求延后完成日期,那你就提出分期付款的要求,看他同意不同意,然后修改合同 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特别是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如果遇见诉讼,主要证据是合同,因此合同应当修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