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方)在外经商,被告(女方)在老家全职抚养小孩(两个小孩,一个20虚岁一个18虚岁),今年原告提出离婚,协商不成,原告起诉离婚。起诉书上原先说由于被告疑神疑鬼,怀疑其外面有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两人已经分居5年,先提出离婚。然后昨天开庭的时候,原告代理人有提出诉讼请求,说原告诉讼代理费用3000元要被告承担,还另外增加了两笔债务(说是借亲戚的,没有借条)要求共同承担。而且庭审时其代理人还临时出了录音证据(没有事先告知被告的电话录音,不合法证据),以证明两人确实分居5年,感情破裂协商不成才起诉离婚。
被告是个老实的家庭妇女,也没有像原告说的吵架争吵什么的,一直在家抚养孩子,5年来,原告除了提供孩子上学的学费,就没给过生活费用,她紧靠微薄的房租(每月700左右)及做点剪裤脚边等零活来维持三个人的日常开销。尽管生活清苦,但是孩子成绩很优异(小女儿曾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她也很高兴。但是这次男方突然提离婚,她不知所措,而且也无钱请律师,紧张的说不出话,开庭前半个小时,作为亲戚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临时办理委托手续成为她的代理人。
据被告说,原告在外面做生意确实有和人同居(他自己的堂兄弟告诉被告),但没有任何证据,无奈。被告原本准备忍气吞声过日子,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但现在被告也觉得原告确实是铁了心离婚,而且对方这几年经常成功,却说自己经商失败在打工(原告早就做好离婚准备,他亲口说,五六年前就准备离,但是孩子小要抚养费,现在孩子18岁了,不用费用了)。种种事迹,让被告寒心,既然对方急着离,她就想拖他一下,让他今年做不成生意。
故,昨天早上开的庭,作为普通公民代理人,也没任何开庭经验,只有说他们感情是可以的,没有破裂的,对他们提出的种种分居提出了否认(不是分居,是谋生的一种形式,为了赚钱更好的生活)。然后答辩完了,法院提出调解,而后给出一个星期的调解时间。下个星期一再开庭。
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了,现在有几个问题,继承。恳请资深人士帮帮忙:
1、被告想拖住不住,那下个星期开庭,作为被告代理人我该怎么说怎么做有利?
2、如果真的不能不离,原告早就准备离婚,财产可能转移或隐匿,被告没证据,但是双方89年结的婚,94年盖房,99年办的房产证,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原告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个婚后共同的房产,原告在起诉书上没有提,开庭的时候被告能不能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该怎么提合适?总之,怎样尽量帮被告维权?
3、原告伪造的债务,被告回答是不清楚,有没有关系?
4、原告代理人的费用3000,要求被告出,怎么驳回?
暂时这么多,麻烦各位大侠了!!! 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坚持不离, 代理费是他自己愿意花费的,不予支付。 如果债务没有证据,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能算夫妻债务 。 关于共同财产,婚姻登记后取得的都是共同财产,你们一定要提出来。这也要看是否同意离婚,尽量找对方的过错,如度家庭没有进到义务,在外有婚外情,等,如果没有婚外第三者证据,是不好办,如能证明,还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可以在法庭上列出共同财产及其证据,要求依法分割。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其实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228/179703.html。 1、如果想不离,那要向法院说明你们感情还未确已破裂; 2、可以体,法律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按我上面说的原则提就是了; 3、最好直接指出来是伪造的债务,要求债务人当庭对质并核查证据,寻找破绽,如果回答不清楚你就会吃亏的; 4、法律没有这个规定,你可以直接回答就是了 赶快准备吧,祝你幸福。 离婚案件属于多诉合一,被告在法律上和原告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不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你有权提出来,法院会依法审理的。 依你说的情况,被告占有很有利的优势,建议去请专业律师帮她代理,开庭不是给你说了就可以用得好的,除了专业知识外律师还有他的办案技巧等优势,还是请个律师有保障。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按你说的男方是铁定要离婚了,现在要想办法让女方多分一些财产。根据婚姻法,男方外出经商的收益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分居的5年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只要找到男方挣到钱的证据和有婚外情的证据就行了。就算已经离婚了,以后找到证据还可以起诉。你可以请一些私家侦探什么的帮你查查。按照法律规定是要保护女方的,再次开庭时,你把女方生活困难,独自抚养子女的证据准备好,把女方的困难说出来,另外应该还可以叫原告方出世经商赔钱的证据,现在正在打工的证据,或者委托法院查原告经商成功的证据(查查他的账户,税务什么的)。 建议女方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伪造的债务没有充分的证据不予认可。原告的代理人费用自己出。若有原告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若为了拖住对方,那就坚决不同意离婚,让他半年后再次提出诉讼。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