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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好:本人有兄弟6人,2006年父亲去世,留有一套房产,因母亲在世就没有分割。2008年母亲也去世了,当我们准备分割遗产时小弟不同意,并拿出母亲生前遗嘱,上面写道母亲将其房屋赠与小弟。遗嘱上无见证人、无母亲手印,学习继承。只有母亲签名,现此房屋的房产证还是父母名字。因此我想咨询:1、此遗嘱是否是有效遗嘱?2、若遗嘱有效此遗产因如何分割?3、分割时析产是应按母亲去世年份评估其价值,你知道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还是按当下的价值来评估?4、我是否能向法院提出遗嘱鉴定,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您好!建议聘请律师办理稳妥。我不知道领结婚证要带什么。
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你父亲去世该房应析产的,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归你母亲及兄弟6人,08年母亲去世写的遗嘱,一自书遗嘱无须有见证人,无须有手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亲自书写、签名,有年月日即可。因该房是你父母共有财产,你母亲写的遗嘱只能处分她的那一份。所以该遗嘱是部分有效(你母亲那一份)部分无效的(无权处分属于你父亲的那一份且你们兄弟六人都有继承份额)。建议协商解决不要因房弄的丢失亲情。祝顺!
遗嘱上是只有你母亲的签名呢,还是整份遗嘱都是你母亲书写的呢,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