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东财2011年3月课程考试《婚姻与继承法》案例及范文

时间:2012-04-04 12:17来源:策划人 作者:肖莉 中国法律网
东财网院2011年3月课程考试《婚姻与继承法》案例及范文

(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

案例分析1:2009年9月,陈某与朋友开办了一合伙企业,陈某任经理职务。2010年1月,陈某和在本企业打工的农村姑娘何某结婚。由于陈某工作繁忙,何某辞职在家照顾丈夫和小孩,承担家务劳动。婚后,陈某又和几个人成立了一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用经营所得购买了两套房子、小汽车和其它家庭用品。之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合,何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所有财产。陈某不同意,认为合伙企业中自己的股份是在婚前投入的,是个人财产,何某无权要求分割;而婚后,何某已经成为"家庭妇女",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靠他养家,所有财产都是他购置的,所以,作为"家庭妇女"的何某没有收入,就不能分割他购置的财产。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并闹上法庭。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

(1)何某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割陈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

(2)该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在何陈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应如何认定?

(3)何某在离婚时,是否有权分得陈某在贸易公司中的股份?

(4)谈谈你对其他财产(如两套房子、小汽车等)的处理。

字数要求:2000~3000字。看着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2/0322/199006.html

案例分析2:马俊1999年去世,其妻张华2007年去世,遗有夫妻共同房屋5间,马俊留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华1998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陕西省遗属补助标准。双方生有一子马明,2003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结婚并有一子马飞,张华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胜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9年11月拆迁,胡芳和拆迁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并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请问:

(1)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这几个款项中哪些属于遗产?谈谈你的看法。

(2)表侄常胜为张华养老送终能否得到补偿?

(3)马飞对张华、马俊的遗产分别享有何种继承权?

字数要求:2000~3000字。

案例分析3:吴某,女,1989年5月生,2006年12月经人介绍与赵某相识。吴家人认为赵某好像有点问题,故反对吴和赵交往。但吴某仍然和赵某频繁往来,两人之间的感情急剧升温。后来,吴某瞒着家人和赵某同居。赵父认为,二人还没有结婚就住在一起,似乎不妥。2007年6月,赵父在吴某不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为其在黑市上弄到假身份证和假户口薄等,让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吴某为赵家生下一子,孩子身体状况良好。随着家庭开支增加,赵家又为吴某在县城一家制衣厂找到一份工作。2009年6月,吴某在制衣厂遇到外地来此打工的同事黄某,黄某的英俊潇洒和能说会道深深地吸引了她。于是,吴黄两人好上了。赵某知悉此事,气得生病住院。在赵某住院期间,吴母获悉赵某在婚前患有轻度阵发性癫痫,曾多次发病,并曾到当地医院就诊。在吴母将此事告诉吴某之后,吴某毅然决定和赵某离婚。但赵某考虑到家庭完整和孩子离不开母亲,不同意离婚。2009年12月,吴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不成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赵某在婚前患有轻度阵发性癫痫和自己当时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为由,主张与赵某的婚姻无效。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

(1)赵某患有的轻度阵发性癫痫能否成为吴某主张婚姻无效的理由?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谈谈你的看法。

(3)结合生活中的案例,谈谈你对婚姻法的立法建议和实施意义。

字数要求:2000~3000字。

案例范文奥鹏无忧网正在抓紧时间写作,近期马上公布各个题目的案例范文一篇,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