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世)想把他名下的房子用遗嘱的形式赠与给我,我奶奶(也在世)也用遗嘱的形式同意爷爷将房子赠与给我.两份遗嘱均已公证过.按照我爷爷奶奶的身体条件来看,可能是我爷爷先去世.房子大约值150W.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需要交纳遗产税么?大概要多少?这个"赠与"形式法律上可靠么?我接受赠与的事件,应该是户主去世,还是两位老人都去世之后?(注:房子户口方面是我爷爷为户主,我也在这个户下)
请回答的朋友直言,毕竟生死难免,我的爷爷很疼我,他希望把房子给我,又不希望我交纳遗产税(我也交不起)...但是他也不希望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就把房子直接过给我,可能是不想避免子女纠纷吧...请问这样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我国没有征收遗产税,您爷爷 奶奶 已经写了遗嘱,把房产给您,且办理了公证,他们百年之后,房产就属于您自己的财产。如果您办理过户手续,我不知道继承法案例分析。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具体到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咨询。网上创业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22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