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产律师团队:再婚家庭,如何保障双方老人财产权益? (2010/09/07 18:33) 中国私产律师团队:再婚家庭,如何保障双方老人财产权益? 【案情简介】 子女出钱购住房,一方不在另一方的房权如何保障 经某婚姻介绍所牵线搭桥,张女士(62岁)与李先生(64岁)于2010年初相识,并于同年5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子女共同出钱(各出一半)为他们在深圳某小区购得一套住房。但是,由于这套住房的款项来于双方子女,夫妇双方担心万一将来某一方不在,会带来子女关于房产上的纠纷。为此,希望得到帮助。 【律师点评】 赠与房产,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是以登记公示为准,既然两位老人已经得到子女的出钱赠与,并用这些款项购得房屋且登记在老人名下,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两位老人,不再是他们的子女。 另外,子女的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后,因此,虽然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位老人既为共同所有,还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夫妻,同样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担心将来某一方不在,你知道法定节假日。会引发子女就房产的纠纷,我们建议两位老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遗嘱,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50%的房屋产权)归由另一方继承。这样,一旦夫妻一方逝世,另一方可以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凭遗嘱通过继承来主张拥有此房屋的全部所有权。这样,就能充分保证老年夫妻真正地老有所居。 【律师建议】 对于再婚老人,为避免将来出现家庭或家族财产纠纷,可以采取如下三种方式避免可能存在的争议: 1.子女可以通过书面赠与的方式明确赠与财产是给予一方或者双方; 2.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律师见证的方式,明确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3.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预防去世后可能引发的家庭、家族纷争。 【更多信息】 如想了解任何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本文作者: 曾凡新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私产律师团队创始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7楼 邮编 电话:+86 755 8253 6358 138 0255 1149 邮件:pplawyer@ 论坛:(私产律师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