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3月14日),我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时,在等待审核的过程中,有一份还未签字盖章的公证资料,正好分散地放在我座位旁边的办公桌上。出于礼貌,我不好意思动手去拿来看,婚姻继承法案例分析。只是抬眼阅读了一下我眼前的那份《关于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 声明内容大致是:因远在新疆阿克苏市某团场的儿子因病去世,本应该继承儿子一部分遗产的母亲自愿放弃了继承权。放弃继承的财产包括:一,逝者生前名下在阿克苏的一套59平米的住房;二,逝者生前名下银行账号里的所有存款;三,逝者生前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2万多元。逝者生前名下账号里的存款和住房公积金由其妻子提取。相比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听听房屋遗产继承法。 当那位母亲站在我旁边弯腰在《关于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上,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写下她的名字“苏武全”时,我分明地看见她全身在发抖,手也颤抖得厉害,以致她写下的名字都有些歪斜,笔画也不能完全的衔接。旁边的一位大姐说(后来知道是老人的女儿),文化太少了,字写得不好,别笑话!其实室内的人没有一个人在笑,那种情况下,我是笑不出来的。 一辈子以干农活为生的母亲并不懂得如何办理公证,逝者住在城里的姐姐便陪着母亲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许因为失去弟弟后沉浸于悲伤,才40多岁的大姐也显得苍老而疲惫。 从《声明》上我已经知道了老人去世的儿子是1970年出生的,儿媳是1972年出生人;母亲是1946年出生。66岁的母亲可谓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母亲签完名字按下手印后,瘦小的她一言不发地退回到我身后的沙发上坐下,但佝偻的身子仍然在发抖,憔悴不堪的脸庞上早已满是泪水。 姐姐说,得知弟弟去世,想知道最新劳动法解除合同。母亲本想去阿克苏看儿子最后一眼的,但她晕车厉害,可能经不起长途跋涉的舟车劳顿,只好不去了。大姐说母亲刚开始时是不愿意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母亲心想儿媳还年轻,以后肯定会再婚嫁人;儿子没了不说,财产还被儿媳全部拿去给了外人,那实在是想不通。可后来的日子里,她左思右想,虽说儿子没了,但还有一个18岁的孙子是自己的血脉呀!孩子已经长大,已经懂事,他上大学还需要钱,以后结婚也需要钱。当奶奶的不能够不为远在阿克苏的孙子考虑;不能只为了钱而不顾亲情。钱没了还可以再挣,亲人没了,却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没了亲情的亲人,还算是亲人吗?孙子与奶奶相隔再远的路途,在奶奶心里也永远是奶奶的孙子。还有毕竟儿媳妇也是喊了婆婆二十年的“妈”。也况且自己还能干农活,也还有一儿一女是健康地活着,就不与他们母子争遗产了,放弃就放弃吧! 她们从公证员手中接过公证书后,那位自始自终没说一句话,眼里泪花闪闪的母亲背好放在脚边的小背篓,在女儿的搀扶下仍然佝偻着还在颤抖的身子,慢慢离去,留给我们一个令人久久回味儿的背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