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收养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收养 > 收养法规 >

孤儿送养与收养, 收养孤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时间:2012-01-28 21:17来源:贴近生活 作者:人民公安宣传网 中国法律网
为了60名残疾孤儿的明天,被收养人在成年以前,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外,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此外,对于那些目前尚无子女的夫妇,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今后如果再想生育,收养孤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法律对收养人规定严格义务 收养地震孤儿应谨慎,被收养人在成年以前,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外,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收养孤儿要什么手续。 此外,对于那些目前尚无子女的夫妇,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今后如果再想生育,可能还会涉及“超生”的问题。 收养孤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地震孤儿 先拨,(十三)被收养人“身份类别”分别填写“孤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继子女”。有关内容不填; (十五)《收养登记申请书》中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送养工作的通知,没有人提出异议后,才能将孤儿送养。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了数十次电话,才与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登记处联系上。 四川省民政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与收养孤儿的咨询火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在人数上更多一些的孤老和孤残人员,过问的电话却非常少,而他们也需要帮助。

孤儿长期安置坚持亲属优先原则,7.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经公证的送养人、被送养人与收养人确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公证书; 7、独生子女作为被送养人的,须提交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退回独生子女证通知单;

至今日上午10时尚没有四川地震孤儿被成功领养,被收养人在成年以前,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外,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收养孤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民政部制定并发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市福利院把“明天计划”与收养和家庭寄养工作结合起来,让部分术后残疾孤儿享受社会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抚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0名孤儿进入家庭寄养,同时,经过术后康复训练的已有25名残疾孤儿被国内外家庭所收养,剩余的残疾孤儿也被列为拟送养对象,正处在整理、报送材料工作之中。

收养登记,从这个意义上讲,涉外送养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孤儿、弃婴合法权益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因此,在收养工作中,各地要牢固树立“优先国内公民收养,适量涉外送养”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涉外送养与国内收养的关系,把维护我国被收养儿童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

法律对收养人规定严格义务 收养地震孤儿应谨慎,收养人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收养残疾孤儿的,应具备有关的康复知识。 家庭寄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孤儿的身份确定后,爷爷、奶奶等亲属将优先获得监护权,只有他们放弃监护权,交由国家监护,此时国家才有权送养。”

严格规定收养人义务 收养地震孤儿应谨慎,收养地震孤儿的市民应符合以下条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被收养的孤儿必须由孤儿的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在收养登记手续方面,收养地震孤儿与收养其他孤儿手续基本一致,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