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领养四川灾区的孤儿,前几天在民政局问了一下。工作人员说省里已经安顿好了,是真的吗?
中新网6月9日电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海内外各界对灾区失去亲人的孤儿也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四川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陈克福昨天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了有关情况和政策规定。 陈克福表示,目前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对因灾孤儿主要安置在当地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还有一些在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已有确认和待认定的孤儿数量1019人。 陈克福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孤儿是指父母双亡。即由法律规定的部门依法宣布死亡的父母双亲的法律当事人。同时应注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健在,而父母双亡的,也是孤儿。能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年龄在14周岁以下,包括:1、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单身男性公民收养女孤儿,年龄应相差40周岁。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在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除了家庭收养外,只有国家办的儿童福利机构才能接受儿童。 关于收养孤儿的手续,陈克福介绍说:国内的收养人应当到孤儿户口所在地区市县民政局提交申请书和能证明自己具有上述收养条件的相关材料。当地民政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法律关系成立,在法律上,其实收养。具有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全世界符合收养条件的个人都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条件下收养。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须向民政部中国收养中心提出收养意向,中国收养中心审查同意后,在四川省民政厅具体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登记证书。 陈克福介绍:收养是有先后原则的。根据政府相关规定:首先是亲属监护优先原则。孤儿首先满足有监护能力亲属监护抚养的意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孤儿亲属有监护意愿,但生活困难、抚养能力不足的,应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尽可能在熟悉的家庭环境成长。其次是国家办理的儿童福利机构及家庭收养。另外,为了有利于孤儿的成长,在收养工作中,尽量维护其原有的亲缘地缘关系,“因此,我们有亲属收养优先和遇难学生家庭中有收养地震孤儿意愿的优先原则”。 他说,为保障孤儿生活、学习,促进其健康成长,收养人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与收养孤儿有关的心理、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收养残疾孤儿的,应具备有关康复知识。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孤儿的,应征得孤儿本人的同意。 陈克福表示,对于无法被家庭收养的孤儿,将主要通过国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为孤儿提供家庭化的照料模式。当地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选择有爱心、有条件、有能力的家庭开展家庭寄养,并切实加强对寄养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除了收养、寄养外,社会上的爱心人士还可以通过助养形式资助、帮助灾区孤儿,即通过资助、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收养。定向或者不定向、定期或不定期地为一名或者多名孤儿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资金保障或服务。 陈克福特别强调,现在很多所谓的孤儿,还需要一个身份甄别的过程,各地民政部门也正在作统计甄别认定工作,待认定后及时办理收养工作。
领养地震孤儿首先要等到救灾结束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核查清楚孩子们的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伤亡情况以后,来确定是否是孤儿之后才能进行。领养者也必须具备三个收养条件,第一年满30周岁以上,第二有经济能力,第三身体健康。 现在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028-,第二部028—,这是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的资讯热线,如果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可以和这两部电话取得联系,来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资讯。 咨询热线: 028-;028- 主要职责: 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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