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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可以收养小叔的孩子吗?

时间:2012-02-22 22:51来源:雨廷 作者:释怀茂 中国法律网
我自己有孩子,现小叔子也生了个孩子,是个女孩。因农村里想生儿子,而且小叔家的条件不好,所以我和丈夫想收养刚生下的这个女孩。我女儿也才半岁,一起养也不会辛苦,我家条件还不错。
第九章:收养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的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和程序由法律加以规定;收养属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导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之间。 我国的收养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立法根据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关于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定等,是收养法的重要法律渊源。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共五项)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分普通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普通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被收养人应当为得不到生父母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必须为法律所认可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 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条件。《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必须有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必须又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成立收养的合意应符合法定的方式。 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条件放宽有四处:1、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2、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须有40周岁以上法定年龄差的限制。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111/84018.html。4、被收养人不受须不满14周岁的限制。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以其生父母同意为必要前提。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是收养登记程序,同时以收养协议及收养公证为补充。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按照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又可分为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亦须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 办理涉外收养登记机关:必须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涉外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人提出收养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发给收养证,并将涉外收养登记文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 收养关系有法律效力:分为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收养的解消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关系的成立导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发生相应的亲属关系等法律后果。 《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养子女的姓名权;2、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育教育义务;3、养父母对未成年养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5、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6、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收养的解消效力:《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的无效:指已发生的收养行为因违反法律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而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导致收养行为无效的原因主要为:送养和收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成立收养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收养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收养无效的确认有两种程序:第一,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某一收养行为无效。第二由收养登记机关通过行政程序确认某一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关系的解除分别采取协议解除方式和诉讼解除方式。 协议解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对于http://www.5law.cn。第一在养子女成年前,协议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送养人同意。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第二在养子女成年后,协议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被收养人同意。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那你小叔是啥态度,那个女孩还叫他爸吗??你们又打算今后如何告诉这孩子?还是啥都不说?如果说的话难道说,“你的生父要男孩不要女孩~??谁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劝你们把相关法律搞搞清楚在养吧!!能开证明的就开~~免得以后有理说不清~~
肯定不可以!民政部门与计生部门都不会同意,计生部门并且很可能会把你们夫妻作为协助你小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同谋进行处罚。 除非你自己没有小孩,为什么要去收养小叔的小孩?这样收养过来以后的麻烦事会没完没了的。因为这个小孩肯定会知道他的亲生父母其实是你的小叔他们夫妻。以后你管得严小孩会怨恨你,管得宽又会怪你对她要求不严格,并且你的小叔也总是会觉得你们没有象亲生的一样对待。还有,小孩有出息了,小叔要来争的,他们要做小孩的父母了。等等。 真的,人家收养的宁愿收一个八百杆也找不出亲生父母的小孩。收养的就是要收一个会让小孩永远把你当成亲生父母的才好。
当然可以了,我一个表叔家就是领养的我另一个表叔家的女儿,于情于理都没问题,而且法律(本人大学本科,主攻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只是一些证明资料是一定要办妥当的,免得以后生事。
你是哪里的?允许有两个小孩吗?如果允许,而双方同意,订好协议的话应该没什么不可以的.我是浙江的,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怀孕,真的好希望收养一个.不知道能行吗?
不可以,你的情况不符合收养法。收养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收养子女或孙子女。一是夫妻双方年事较高无子女的,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无生育能力的。当然也有例外规定但要结合收养者的具体情况如地方政策,民族政策而定。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为什么要收养?如果他们下一胎还是女孩,是不是你们还得继续收养?再说了,也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你的公婆和小叔子一家愚昧,你也跟着愚昧么? 现在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让他们拿出那么多钱来,你们才肯养。况且,这么近的关系,你辛辛苦苦的培养出来,等她大了,知道真相了,还是会和自己的亲爹亲妈亲的。 吃亏不讨好的事情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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