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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因该种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收养关系

时间:2012-02-24 23:19来源:橙妈 作者:檀润河 中国法律网
收养女婴不登记 夫妻离婚谁抚养,为加强婚姻、收养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婚姻、收养法制观念,促进婚姻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11月19日闵行区婚姻登记中心和莘庄镇联合举办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打工归来想看被收养的女儿 福利院:收养法不允许,至于是什么家庭收养、在什么位置,根据国家收养法,福利院和收养家庭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能提供任何相关信息,以免给收养家庭造成波动或者影响。 听说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张天淑不禁一直哭泣。她说:“作为两个孩子的亲生母亲,我只想看看我的两个女儿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收养法出台前的事实收养如何证明?,亲属在收养法上的效力具体表现为: (1)一定的亲属之间有一定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如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即具有了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 (2)一定的亲属互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收养法的适用范围如何?,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社会工作者考试辅导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法第 条规定:“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这一规定阐明了我国收养法的立法目的是: ( )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收养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该种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收养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

亲属在收养法上的效力有哪些表现?,收养法首先规定了一般条件下的收养。收养法在规定了上述一般条件下的收养的基础上,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收养继子女等。之所以称他们是特殊条件的收养,是因为他们不受某些一般收养条件的限制。 关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

法律硕士辅导:哪些特殊条件下可以收养,胶东在线消息 1月19日,本地网民通过“ ”提问:收养法出台前的事实收养如何办手续或如何证明? “ ”律师给予解答: 律师:收养登记是1999年4月生效的现行收养法规定的制度。按照规定,该法实施前,已经依当时收养法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再办理登记。关于证明,

收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收养法将无子女作为收养人的条件之一,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主要是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对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法规定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百度快照 社会工作者考试辅导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帮考网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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