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父母从小收养的儿子,正式办理了收养手续。乙是甲父母的亲生女儿。
甲的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乙的户口几年前由于去外省上大学转到外省,几个月前转回父母所在的城市,但是没有转回家里的户口本,而是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现在甲和乙打算结婚。
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如果要结婚,甲就应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但是现在甲、乙以及父母都不希望解除收养关系。
请问:
1.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甲和乙能否成功办理结婚证。
2.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将来有没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因为双方在办理结婚证时向登记机关隐瞒了他们是养兄妹,登记机关认为不符合婚姻法)
3.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将来甲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和继承财产吗?
4.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来发现了问题,会怎么处理? 1.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甲和乙能成功办理结婚证的。 2.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将来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 3.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将来甲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没有继承财产。 4.在不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成功取得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来发现了问题,你就在他找到你之前,解除收养关系。你也可以暗地里向养父母称为父母。再说,甲和乙都已经结婚了,是不是养父母都没什麽太大必要啦,因为成了岳父岳母啦嘛,同样可以孝敬养父母,只要心里记著就可以了。 甲、乙以及父母都不希望解除收养关系的话。也可以结婚,但不保证将来不出什麼问题。 ——回答完毕—— 我想是可以结婚的,你们没有血缘关系,婚姻法是规定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不能结婚啊,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 可以问一下当地的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