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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时间:2012-03-08 14:25来源:黑麦 作者:石金柱 中国法律网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榆政发[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2011年12月1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榆林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的指导协调和统一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榆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导、协调、研究、检查和落实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 规委会的工作宗旨是:依照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实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众利益,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

  第四条 规委会的主要职能:听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

  (一)协调处理全市城乡规划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域性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论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年度建设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类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总体规划。

  (三)研究论证重大的概念规划、重要地区(城市核心、城市门户、主要道路等区域)及地标性建筑的城市设计。

  (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1、中心城区400平方公里规划用地范围内道路红线40米以上道路两侧的大型建筑;

  2、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和5万平方米以上小区的建筑设计方案。

  (五)审查市政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城区主干路及重要区域道路桥梁的设计文件;大型公共广场、体育场、会展中心、车站等设计方案。

  (六)审查城市重点地段景观环境工程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公园、雕塑、小品等。

  (七)审查城市对外交通及高压线、输油输气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通道、枢纽地区的空间管制。

  (八)审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

  (九)经市政府确定需要提交规委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 机 构

  第五条 规委会由市政府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规划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建规局、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统计局、文广局、外事旅游局、双创办、发展研究中心、城投公司、电信公司、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阳区、横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办,设在市建规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规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建规局总规划师兼任,督查办主任由市建规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委会各项章程、工作规则和有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处理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委员的联系、专家组的设立等。收养

  (三)协调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各项审查(评议)会议的组织与会务工作以及会议档案管理。

  (四)负责各类申请议题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五)规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我想收养一个孤儿

  第七条 规委会设立专家组,为研究论证重大问题进行前置性论证和评议,提供技术咨询和评议意见。专家委员会人选由规委会办公室根据具体评议事项从专家组中选定,随机抽取。专家组由规划、建筑、工程、景观、交通等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八条 规委会建立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专题会议(以下简称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以下简称办公会议)三级会议制度。

  第九条 全委会由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一般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参会委员的数量应不少于市规委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 专题会议由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按照会议议题通知有关委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办公会议由规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按照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四章 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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