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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人和了解公证的大人如:关于事实收养公证的问题

时间:2012-03-27 16:43来源:合久必婚 作者:maomow 中国法律网
由scukok发表在HoopChina·步行街

我老家的一个姨妈,30年前生有1女,后检查出无生育能力,于是想办法抱了一个男孩回来养,现在这个男孩25岁了,至于男孩的亲生父母等信息已无法知晓了。

在刚刚收养的时候,姨妈想去上户,被告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要罚款,由于当时穷就一直没上户,男孩由于不听话,不爱读书,其实厂房出租广告范本。10几岁就出去打工了,一直在外面多年,和家里的联系都很少,用的是一个假的身份证。现在大了,要成家了,还没户口。

根据下述通知,应该先去办理收养公证,但是能够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事实收养关系的并不多,由于是山区,人们之间来往少,基本就我们几个亲戚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且对外以前还不是以父母和儿子身份相称(主要是怕遭处理,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322/198976.html。就对外称的是侄儿)。

要是公证人员实际调查取证,会不会以证据不足,不予公证呢

综合起来我的问题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向我姨妈这种收养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基本就没人知道的收养关系,公证是证据怎么办?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工作的通知》

三、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解决私自收养子女问题

(一)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司法通[1993]125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和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等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已办理公证的,抚养人可持公证书、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对未办理过公证但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收养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所地公证机构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持《收养关系公证书》到公安部门申报户籍登记。抚养当事人已建立事实抚养关系,但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抚养人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所地公证机构办理事实抚养公证,凭《事实抚养公证书》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并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同意后,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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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好长啊

哎,摸摸LZ.

具体不知道,但知道,和GWY打交道,祝福乃.

你这个时间过的太长了,20年都过去了。从法律方面已不好解决了,收养法实施办法。会非常麻烦。不过很显然是办理《事实抚养公证书》。关于证人、证据的事不用担心,主要是人情关系的事了。

有歧义.啊哦28啊

︷.`中国有风险,投胎需谨慎.!

我有疑问的是公证人员如何取证的?

主要看关系了。认识人就轻松上户口,尤其是人口普查到了,超生的都给上户口啊

真后悔当初不早恋,女人是越老越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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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讲民意;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出门打酱油,路遇70码,推坐沙发上,被逼俯卧撑,输了躲猫猫,睡觉做恶梦,情绪很稳定,死得很舒坦。

这年头,所谓取证就是人民币

离开倒计时,这个JB单位让我恶心到家了

这就是社会现实

交点钱就上了。还是养子。你就真的生了两个他拿你有什么办法。不就是罚点钱嘛。如果派出所有熟人的钱都不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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