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2/23 著作权律师: 朱永德 李国民 孟 雨 阅读提示 技术发展、社会进步在推动电影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推动了电影传播方式的多样化。这给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带来了困难。《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活动有了法律的规范。在电影作品领域通过建立集体管朱永德 李国民 孟 雨
阅读提示
技术发展、社会进步在推动电影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推动了电影传播方式的多样化。这给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带来了困难。《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活动有了法律的规范。在电影作品领域通过建立集体管理组织来帮助权利人行使和维护其各项权利,具有无可争议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
中国电影已经度过了她百岁的生日。在这一百年间,中国电影经历了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胶片到数字的技术变革。技术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价值的全面实现在推动电影艺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推动了电影传播方式的多样化。200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活动有了法律的规范。在电影作品领域通过建立集体管理组织来帮助权利人行使和维护其各项权利,具有无可争议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
技术进步带来新的挑战
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第4条第11项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包括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和电视剧等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制片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放映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出租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项权利。
新技术的出现,数字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在促进电影艺术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电影传播方式即电影版权出让方式日趋多样化。这给电影作品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带来了新的挑战,增加了其行使权利的难度和维权的困难。就电影的放映权而言,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影院放映,人们通过各类VOD视频点播系统,以及在长途汽车、飞机、轮船、宾馆、饭店等休闲场所可以很轻而易举的观看电影;随着技术的成熟,手机电影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手机电影是通过网络付费的方式传输到手机中进行观赏的影片。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现在英国全年的手机电影市场已经达到1.9亿美元,这个数字比2004年中国电影的总票房还要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手机电影在我国也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修改后的明确确认的权利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是这项权利如果靠单个权利人自己加以落实和实现难度较大。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互联网用户的第二大市场。事实上收养婴儿。在各类形形色色的网站中,提供电影在线观看、下载的网站不计其数。学习婚育证明。据笔者调查的30家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显示,每家网站平均提供下载的影片1634.7部,其中提供国产电影的下载144.6部,占总数的8.84%,而这些影视节目基本上都是没有得到权利人授权和许可的。至于大街小巷充斥的各种音像制品店,通过出售和租赁各种光碟,人们只需要花费较低的价格,就可以欣赏到最新的影片。而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人的“出租权”,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广播权一般而言是可以由权利人自己行使的,但是在事实上,权利人行使此项权利也是困难重重。因为虽然权利人可以将其作品在某电视台播放的权利与使用者签订许可协议,但是却很难控制其他地方电视台未经许可播放其作品的行为,至于将其作品改编成故事、小说、广播剧等通过电台进行播放的做法,更是无法一一授权或许可。
盗版行为无孔不入
电影作品作为一项集体创作的作品,在创作中投入的劳动量、资金方面,是任何艺术创作都无法比拟的。目前,一部影片的投入都在数百万元、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人民币,加上影片的宣传和发行,影片的投资是相当高的。电影作品的权利人如要实现其收益,不断地为新创作积蓄资金,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实现和维护其权利。但是,电影制片人一般多是专门从事电影生产和创作的国有电影制片厂和民营的制片公司,专业性很强,如果要求他们去实现并且监督上述各类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不仅成本十分昂贵,而且也是不现实的。
我国过去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广大的国有制片单位,在电影产品的制作和发行上,服从于国家“统购统销”的要求,对其制作和发行的影片,缺乏版权意识,不重视其作品的保护,对各类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和做法,或者听之任之,我不知道青岛婚育证明格式,户籍地要及时为流出育龄妇女免费婚育证明在哪里开。或者无能为力。只有在90年代我国国有制片单位进行了体制改革和机构重组以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后,广大的制片人才开始具备并强化的法律意识。
而与此同时,各类盗版经营活动已经越来越规模化,就盗版音像制品而言,从片源的获取、光碟的制作到市场的销售,已经形成盗版产业链。其他盗版方式,如电视台、宾馆、车站、航班、酒吧等侵权播映已经达到难以遏制的地步。侵权盗版遍及全国各地,几乎达到了无所不入的程度。此外,盗版通过海外走私,内外勾结,形成网络。这些都加重了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困难,对他们而言,维权的成本高,难度大,常常令人望而却步。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同行的长期实践和成功的经验,通过建立集体管理组织的方式来行使电影作品的各项经济权利,既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同时也给予了作品使用者以优惠、便利的条件,能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共2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