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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不闹洞房闹诉讼 婚恋网站争占“鹊巢”

时间:2012-04-03 13:49来源:如果云知道 作者:热血龙 中国法律网

红娘不闹洞房闹诉讼 婚恋网站争占“鹊巢”

来源:中国法律网著作权 作者: 时间:2011/12/27 著作权律师: 喜鹊网称世纪佳缘擅设喜鹊网,索赔50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程伟报道:红娘没去闹洞房,却闹上了法庭!喜鹊网的创建人刘化庆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开办世纪佳缘交友网的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喜

喜鹊网称世纪佳缘擅设“喜鹊网”,索赔50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程伟报道:红娘没去闹洞房,却闹上了法庭!喜鹊网的创建人刘化庆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开办世纪佳缘交友网的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喜鹊网的商标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此案昨日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审理。而面对喜鹊网的状告,世纪佳缘交友网则辩称,喜鹊是常用名词,不构成侵权。   喜鹊网称“被合作”了   “我是喜鹊网的创建人,世纪佳缘交友网和我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却在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大规模宣传喜鹊网是他们投资的婚介平台。”喜鹊网的创建人刘化庆称,2006年,他根据牛郎织女银河鹊桥相会的民间传说,创办了喜鹊网,并于同年8月30日经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后上线运营。同年,他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喜鹊”42类商标注册,主持计算机网站。2009年9月,刘化庆正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批准证书,证书号码为号。   今年初,刘化庆发现,世纪佳缘擅自设立喜鹊网,并将连接到上,同时通过被告旗下世纪佳缘交友网和平面媒体大规模宣传喜鹊网是他们投资的婚介平台,利用喜鹊商标品牌名称为其招揽吸引客户。收养。在设立喜鹊网页上使用“喜鹊”或“喜鹊网”字样,在网页外部连接上使用“喜鹊”或“喜鹊网”字样,通过百度或谷歌等搜索“喜鹊”或“喜鹊网”,均能显示并进入喜鹊网或。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还利用网站用“喜鹊”作宣传广告、招募会员和组织活动。   对于侵权行为,刘化庆从5月中旬以来分别以电话和邮件形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反映情况。对此,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人员张先生表示研究后给答复,但目前被告只是把网站头页名称“喜鹊网”改成了“囍鹊网”及将部分“喜鹊”字样删除。到刘化庆起诉时,被告网页外部链接仍使用“喜鹊”或“喜鹊网”,网页内部各子页面仍使用“喜鹊”或“喜鹊网”。   刘化庆认为,两被告这种侵权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造成了市场对“喜鹊”品牌和“喜鹊网”的错误理解,对他长期以来塑造的品牌形象及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侵害,他为此丢失很多客户资源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囍鹊网”及“囍鹊”跟他的注册商标“喜鹊”属同音近似字,无法让广大消费者和公众消除误解,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因此,他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喜鹊网的商标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赔偿保全证据费用3600元,同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世纪佳缘称喜鹊是常用名词   庭上,对于喜鹊网的起诉,世纪佳缘交友网代理律师称,首先,目前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世纪佳缘交友网对喜鹊网构成了侵权;其次,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shouyang/shouyangfagui_/2012/0112/93832.html。相关网站的服务器并非架设在福田区内,不应该由福田区法院审理该案。   世纪佳缘交友网代理律师答辩时称,喜鹊网注册的商标是属于计算机种类的,与喜鹊网目前经营的交友平台明显不同,喜鹊网不能随意延伸这个商标的内涵。而且,喜鹊是一个常用的名词,不能说用了喜鹊这个词,就对喜鹊网构成了侵权。世纪佳缘交友网代理律师认为,他们并没有构成侵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喜鹊网的诉求。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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