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的一个离婚的单身女人,没有生育过小孩,30岁,有正式的工作,准备收养堂姐的孩子,(小孩2岁半是第三胎,但是已经在计生部门处罚并已经上好户口了),姐姐、姐夫都已经同意,民政部门我已经咨询过,民政部门说还要到计生部门办理手续,要办理的话是办理什么手续?计生部门是不是要我结扎呢?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看看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事实上收养法解释。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事实上创业项目加盟。 你的情况就符合第二条的规定: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所以你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上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合法收养,是不用结扎的。计生部门的话是开一个未婚无生育的证明吧。 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 简单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如果需要可以加我好友聊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