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时许,沈阳市管理中心皇姑分中心副主任张明伟和工作人员一起走进了沈河区三八南社区,现场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并解答居民心中的疑问。
市民问:听说养老保险要放到档案里面,是这样吗?
答:目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在档案中记载。
市民问:我是2008年8月和沈阳某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户口在沈阳人才市场,现在能否支取个人账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将户口转回原籍,能否按外来务工人员支取个人账户?
答:不能,由于您不是本市户口,取保候审的条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到户口所在地接续。
市民问:我现在不在以前的单位工作了,但新换的工作有个实习阶段,这实习期间不上保险的,转正后才给上保险。土地管理法修改。在实习期间的保险怎么交?怎么样处理?是原来的单位交,还是现在的单位交?要是两个单位都不交怎么办?
答:若您这段中断期间没有单位,可按个体政策接续缴纳,若中断期间有单位,且发生工资额,应由单位为您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纳。
市民问:我是沈阳市职工,按照规定今年9月退休,分居多久 离婚。现在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审批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是否按上年(2009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答:养老金计发是以上年我市在岗平均工资来核算的,但由于目前2009年的在岗平均工资还未公布,目前退休金在计发时是用2008年的核算,待新的在岗平均工资公布后,再重新核算,多退少补。
市民问:现在我是沈阳户口,以前在外省参加的养老保险,现在想转到沈阳,能办理吗?都需要什么证件?
答:这个很简单,若您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转移,具体到转出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该凭证到沈阳市养老中心业务部门办理申请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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