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说来话长,谢谢您帮我看完 我们村小组以1982年时将我们村的一块土地转让给一个外村人建房, 但此外村人并没有在此地建房,而是一直将地空在那里 现在我们村委会重新将此土地批给了我家建房,村委会签了字,报告打上去了,现在在市内审批,许可证 还没有下来。 但是现在此外村人找关系想要重新要回这块地建房。 所以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要咨询 一.1982年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现在依然有效 二.村委会是否有权将我们村的土地批给一个外村人建房 三.我打的报告上有说明土地所在的位置,并已上报给了上级单位审批,村委会是否有权将我报告上的土 地改成另一块土地,而将现在这块土地转批给其它人. 四.如何查询建房许可证是否已批下来了,是否是自已到房管所去拿证,还是去村委会拿证 五.现在许可证还没有下来,如果我提前建房,有房管所的口头证明,是否允许建房。 六.我对这些手续不熟,我需要了解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七.如果此外村人硬要使用一些强制手段,土地。按我目前的情况,是否可以去请求法院? 非常感谢您们的回复,最好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1、《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所有权转让应当报批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合同不失效。 2、农村土地在82年时是由乡级政府批准,村委会无权批。 3、由县级政府决定。 4、可以到建设主管部门查询。 5、从法律角度上讲,证没有颁发下来,是不能提前建房的。 6、查询《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还有《城乡规划法》等。 7、由于你的相关证件没有颁发下来,你目前还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仅供参考。
1、1982年你们村与外村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允许外村人建房,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原因不在于是82年签订,而是另有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你们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应当适用签署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给外村人建房。这样的约定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外村人一直没有建房,实际上他是无法获得批准。 2、村委会报批时换一块土地的可能性是有的。 3、新建房是要经过县级土地局批准的。如果只是村里、乡里同意,仍然不是合法建筑。 4、批建手续是你申请建房,你有权到相关部门查询批建情况,取回批建手续。 5、在土地局批准之前建房是违法的,有被拆除的危险,建议不要提前建。着急,可以去催办。 6、外村人建房不可能获批,强减是违法的。可以到土地局要求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强制拆除。 7、你需要了解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还应当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里的房基地只能是给本村的人用的,外村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要,你可以去起诉他的,因为他这样做是违法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