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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挖人工湖占用耕地,赔偿是一亩三千 合理吗? 河北邯郸的。

时间:2012-02-10 04:37来源:老猫在村里 作者:小舒 中国法律网
整个工程是县政府和规划局做的发展县城经济的城市化进程的布局。地方政府为了国内的城市化进程也是打着这个旗帜,同样也是为了自己政府的业绩。不过现在的价格是有点低,并且是一次性的征收。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安徽省的征地的事,他们说的一次性赔偿一亩两万多。可能是征收的性质不同价格也不一样吧。这个问题应该是魏县的政府规划吧,按照下面那个朋友的算法算一下也好。
1、在说赔偿问题前必须得说,土地。村里的这一行为可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公司合同范本。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土地公 12.1。报国务院批准。” 如是违法的行为,只要有人举报,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罚,其行为也将被阻止。同时,这“赔偿”也就不存在了。 2、在不考虑以上问题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学会股东协议范本。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就按这个标准估算一下吧
应该直接找一下规划局,价格还是有点便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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