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的现状及化解措施探究,他表示,各地可以深入总结这些年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凡是符合现有法律法规,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又行之有效的一些作法,要使其规范化,比如,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条例、基本建设用地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等等的起草、修改和研究工作就需要加快进度。
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有了“紧箍咒”,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界定,征地中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大量商业性用地也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征地。土地。 专家:我国已具备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基本条件,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明显增多,特别是由于粮价上涨、免交农业税、种粮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出台,一些原本弃耕或不要地的农户重新要地耕种,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则认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实证研究综述,例如: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就安排有除外条款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强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其二,《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需要中国法律体系的整体配套调整。 当前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与构建和谐农村之思考,1998 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2003 年3 月1 日正式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强调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对土地调整做了严格的限定。田传浩等通过对苏、浙、鲁地区的调查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显著地影响其租入农地行为,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高, 人民日报: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如果离开此,大谈“第三次土改”,“土地自由流转”,在现阶段,不但涉及到《宪法》规定问题,而且在《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农村土地自由流转上了“紧箍咒”,不仅对于明年的农村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而且一定会更好地在解决“三农”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