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自行车一律处刑事拘留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作者: 时间:2007/04/01 推荐刑法律师: 本报讯(记者江南)近年来,自行车失窃问题愈演愈烈,已经成了社会治安的突出难点和老百姓关注的一大焦点。前天下午,扬州市公安局、综治办、工商局、建设局、质监局和商贸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六部门将从本月至7月,开展时间跨度为5个月的自行车被盗问 本报讯(记者江南)近年来,自行车失窃问题愈演愈烈,已经成了社会治安的突出难点和老百姓关注的一大焦点。前天下午,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扬州市公安局、综治办、工商局、建设局、质监局和商贸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六部门将从本月至7月,开展时间跨度为5个月的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包括: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等场所。而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被盗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等四类人,成为了这次打击的重点对象。 公安机关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抓获的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刑事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盗窃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未达到标准的,听说办结婚证的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被处罚后又进行盗窃自行车的一律依法劳教。对抓获的未成年人嫌疑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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