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土地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土地 > 土地法规 >

重庆市出台通知严禁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

时间:2013-02-27 00:08来源:张小雨 作者:梅竹丝雨__雪儿 中国法律网

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禁止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国家,遵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抵制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进一步明确新闻媒体活动规范和新闻采编人员行为规范。

根据通知,将建立完善四项监督制约机制,土地法规。切实加强对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的监督:建立记者公开查询机制,在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建立“重庆市新闻记者公开查询系统”,接受公众查询、监督;建立有偿新闻举报查处机制,在重庆市级主要媒体和市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推行新闻采编行为回访制度,适时向采访、报道对象开展电话、邮件、书面等多种形式的回访调查;建立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评议机制,并将评议结果进行通报,纳入媒体年度审核内容。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的查处力度,建立新闻媒体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新闻记者不法行为,建立新闻记者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将查证属实有严重违纪违规情况的新闻记者名单在网上公布。组织查办一批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报道,推动禁止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