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前段时间在江津的XX电器购买了一台DE长虹电视,那时营业员给她保证是最低的价格,假如在没有提货不管在哪个商场低于这个价格都将补差价的2倍, 但是她前几天在重百电器看见这款电视便宜了1000元,于是就去当初买电视的商场询问,那个营业员找了好多借口搪塞,还叫我朋友去重百电器买个一模一样的电视,也就是长虹DE,然后把购机发票带回来,如果是事实,宁愿白送一台电视给我朋友......为了把这件事情弄清楚,我朋友就真的去重百电器买了一台长虹DE,价格真的便宜了1000元,然后再去找XX商场的长虹电视促销员,他一会说当官的下班了,6号再来...6号去了又说当官的休假了!没有人签字,今天又去找他,他们的答复是差价可以退还,但是电视不是以前买的那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想怎样,我朋友并没有要求他们的双倍差价赔偿,别的商场卖多少就给多少,一样的牌子一样的型号怎么会相差这么多,对于一个这么大的商场来讲,难道就没有一点信誉吗?以后谁还敢去你们商场买电器呢? 希望XX商场的相关领导能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为了信誉,也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XX电器的的形象,暂时不透露名称,希望能够体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