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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点案”:没有赢家的恩怨情仇

时间:2011-12-15 00:33来源:迪迪视觉 作者:蔷薇花开 中国法律网

  

  “微点案”:没有赢家的恩怨情仇

  伴随北京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被推上审判席,瑞星公司联手于兵追杀东方微点一案中的“一桩迷案、二家公司、四个男人”间的真相初露水面。

  然而一案未了,一案又起。瑞星公司董事长王莘与瑞星公司前总经理、东方微点总经理刘旭间的“二人转”正演绎得如火如荼:王莘通过瑞星系列关联公司间的交易腾移资产,从而不断稀释刘旭手中持有的原瑞星公司 31.92%的股权价值,而刘旭也不得不再一次选择诉讼之路。

  时下王莘正设法把刘旭持有的股权资产转移。而离开瑞星公司后的刘旭却带领一帮旧部选择与前公司同业相争。其间的恩怨情仇,怎一个对或错了得?

  王莘与刘旭这对曾经的创业兄弟间“变友为仇”的剧情,再一次拷问着现代商业文明的基石:契约与诚信机制……

  于兵身穿一件深色外套,面无表情。

  这位曾经呼风唤雨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2月4日被推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被告席。他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额共1400余万元,其中被指控的第一项就是收受中国著名安全软件公司瑞星420万元贿赂。

  市一中院传达室门前,聚集了几十位闻讯赶来的记者与相关人士。人群中,满头白发与年龄明显不符的东方微点副总经理田亚葵,格外引人关注。田亚葵的这头白发正是拜于兵所赐。

  一宗杀毒江湖追杀迷案

  “铲了这家反病毒公司”、“要把这个公司做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罪”、“能干的干,不能干的下沉”,这是 2005年,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的于兵对下属发出的三条指令。

  这家反病毒公司怎么了,为官的于兵为什么非要置它于死地,于兵背后的推手又是谁……

  事情得从2004年说起。

  这一年的3月,时任瑞星副总裁兼海外销售部总经理的田亚葵从瑞星离职,并于2005年初加入由瑞星创始人之一的刘旭创立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微点),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和市场推广工作。

  成立不到两个月,公司就成功研制出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其实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1/1214/58068.html。由于该款反病毒软件实现了由被动防御向主动防御的革命性突破,《光明日报》等媒体给予了关注。

  对于正在为产品 8月上市销售而冲刺的东方微点来说,媒体的关注是一针强心剂。

  然而现实中,“同行是冤家”的潜规则也将他们拉入了一个无底黑洞。

  怪事不断上演

  2005年6月14日,一条有关刘旭炮轰中国杀毒软件市场目前的杀毒产品是过期药的假新闻突然现身各大媒体。

  正当刘旭一头雾水时,27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人员找到刘旭,告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聘请他的国家863计划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被提前5个月解除。

  两天后的29日,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的一则公告让正“迷糊”的刘旭稍微看出了点端倪。

  该公告大意为:6月14日有关刘旭“开炮”的新闻是假新闻,但“该新闻的广泛传播给国内的杀毒软件厂商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鉴于此,刘旭的863计划成员资格已被撤销。

  后来的刘旭才明白,这只是幕后对手对东方微点实施打击计划“三步打”战略中的第一步:摘掉刘旭头上那顶国家863 计划成员资格的“官帽”,减轻他们的操作难度。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1/1213/57269.html。而该战略中的后两步:加罪田亚葵,并以此为切入口,截断东方微点反病毒产品的上市销售之路,也同步连环实施。

  2005年6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突然发出通知, 债权。要求所有防病毒公司应重新备案。22日,网监处通知东方微点去备案。刘旭前去办理。

  回家后的刘旭并没有等到网监处对其公司备案申请的审批答复,反而在7月5日,时任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的张鹏云带着三名民警来到了东方微点办公地,执行号称“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公务。虽名为“资质调查”,但在“调查”中,刘旭被问及的问题却与公司资质毫无关联。

  刘旭颇感蹊跷:备案审批过程中的公司资质调查本应属网监处产品管理科管辖范畴,怎么会是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带队过来?

  7月7日,网监处一行9人再次造访东方微点办公处,而这次的理由转变为“网络安全例行检查”。

  此后的12日、14日、19日等,网监处开始地毯式轰炸东方微点员工。“一个星期有三四次,并且多次传唤公司员工,有时甚至从下午3点一直传唤到半夜。”刘旭回忆说。

  最意外的是,7月28日,在于兵的指示下,网监处对东方微点负责后勤与市场推广工作的副总经理田亚葵进行刑事立案。

  后来的事实表明,田亚葵就是他们内定的替罪羊。听听破产债权的例子

  “乱”打成“冤”

  2005年10月下旬,“成功破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网站向外公布,这一年的7月2日,网监处接到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称1月以来,“木马”、“蠕虫”病毒暴发成灾。在7月5日,张鹏云带队的网监处对东方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的电脑里有4 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他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在网上测试病毒。

  如果以上内容属实,这就似乎可以解释,为何7月7日网监处在对东方微点进行检查时,理由从5日的“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转向“网络安全例行检查”。

  但令人琢磨不透的是,7月20日上午,时任网监处处长的于兵在单位召开的有关东方微点的会议上,当张鹏云介绍案情时提及东方微点的田亚葵、刘旭不太配合时,于兵立刻翻脸,沉默片刻后下达了死命令:“要把这个公司做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罪”。

  按照这个逻辑走下去,目标当然就是被他们“发现”电脑里藏有四种病毒的田亚葵。于是就在于兵下达军令8天后的28 日,网监处对田亚葵刑事立案就显得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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