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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的具体内容

时间:2011-12-17 16:26来源:白雪公主 作者:奢奇望希 中国法律网

    荣誉权的具体内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1/17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是对民事主体(公民、法人、集体、其他组织等)一种正面、积极的评价,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荣誉权人的名誉,进而使

      ,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是对民事主体(公民、法人、集体、其他组织等)一种正面、积极的评价,想知道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荣誉权人的名誉,进而使其获得一定的利益。可见,荣誉权是身份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主体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为此,《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荣誉获得权

      荣誉获得权的基本内容有二:一是任何民事主体都有权利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荣誉,其他人不得非法妨碍、阻挠其获得,也不能侵占其应获得的荣誉。二是民事主体在获得荣誉的同时,可获得因荣誉所生之利益,如奖品、奖金以及被授予荣誉后所带来的其他物质利益。

      2.荣誉保持权

      这是指民事主体对于已被授予的荣誉保持归自己享有,并不被非法取消或剥夺的权利。荣誉保持权意味着荣誉一经授予,即归荣誉权人享有,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消或剥夺。同时,荣誉权人外的其他人负有不得侵害荣誉权人荣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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