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时间:2012-01-06 01:54来源:书香凝墨 作者:冯矿伟 中国法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6/27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看着糖尿病的食疗方法。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秋后萝卜赛人参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共8页: 上一页 1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