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派”“重整派”激烈交锋债务纠纷案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1/12/31 推荐债权债务律师: 破产还是重整?东星航空,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命运,悬于法院之手。 7月28日,就重整价值、重整资格、注资保证金、破产管理人合法性等多个问题,东星航空的多个利益相关方,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北高院”)展开了激烈争辩。 由武汉市中院指定、武汉市政府各相关机构成还是重整?东星航空,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命运,悬于法院之手。 7月28日,就重整价值、重整资格、注资金、破产管理人合法性等多个问题,东星航空的多个利益相关方,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北高院”)展开了激烈争辩。 由武汉市中院指定、武汉市政府各相关机构成员参与的破产清算组坚持,东星航空只有破产一条路。 而东星航空股东东星国旅,以及主要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下称“中航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下称“新郑机场”)等则坚持,自己“有权重整东星航空”。不过,在具体的“重整”路径上,和股东亦有一定分歧。 在东星航空“生死未卜”之际,各种冲突和利益纠葛终于浮出水面。而此时,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 两大阵营 7月28日上午,湖北高院内,围绕东星航空未来命运,中航油、新郑机场等债权人,股东代表东星国旅,与破产清算组分别带上了各自的律师、会计师,甚至速记人员,挤满了武汉高院的一间小型会议室。 据一位与会的债权人代表介绍,小小的会议室里被塞了约30人,满满当当。 破产,还是重组?这是两大阵营争夺的焦点。 当日,早晨8时30分,由13人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组,成为了最早到达现场的听证会成员。在听证会上,破产清算组始终坚持“破产”立场,“东星航空已没有重整的基础”。 破产清算组,是东星航空被武汉市政府申请停飞后,由武汉中院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发改委、交通委员会、金融办等多个地方政府机构,央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等多个部属机构当地分支工作人员,及数位当地律师组成。 债权。 而中航油等债权人与股东东星国旅,则组成“统一战线”,坚持“重整东星航空”。 “民航总局也是东星航空的债权人,这是我们重整的有利条件。”一位东星国旅高管表示,东星航空被停飞时,应缴民航总局的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建设基金,也随之转为债权。 “考虑到民航系统内有这么多债权人,总局不会希望这些债权被低比例清偿。只要有合理的重整方案,我相信,民航总局也会支持我们复航。”该高管表示。 中航油是“民航系统国有债权人”的代表,其对东星航空申报的债权为1.4亿元,而包括新郑机场、白云机场(,股吧)等多家机场申报的债权合计也过亿元。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我要发布法律咨询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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