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马上到了,公司老板分配工作就是去讨要拖欠的工程款,我是第一次做这事,希望哪位有经验的高手帮帮忙吧,给我支点招,另有加分,不胜感激…… 1:先去的时候要说点好话,说话不要直接进入主题,(你不说人家也知道来干吗的),然后等双方谈的融洽点的时候在慢慢介入主题,说明来意,听下对方什么想法, 2:实在不吃软的,就来硬的,,你可以用带点威胁的语气,说:“我也是为公司办事,别让大家都为难了,我也不好交差,以您的实力这点小钱算不了什么”。他自然满足了虚荣心, 3:以上都不行:你可以舍车保帅拉:可以说:“公司的债务都有凭据的,如果您不以长远战略来看待问题的话。我司要用合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到时候大家都不好看!!!!! 4:再不行,回去跟你老板说明原因,可以找讨债公司,解决问题~~~~~~ 以上的方法:一般人都会给的,除非他实在困难!!!!!! 祝你好运~ 厚着脸皮去要,这是理所应当的!怕什么! 您就直接上门要得了!一定要不卑不抗.态度要处事不慌!要记住:以不变应万变! 威胁 当然不能耍流氓…… 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国外讨债公司的案例 很实用的 我以前就是这样做的 另外,我建议你先礼后兵。先礼:好好说…千万别笑就行,后并:如果他们不给就死赖着不走,天天烦着他,跟着他。当然这是下下策,但很有效。建议你用这招前先从他家人入手 祝你成功 找黑道帮忙 效果不错 三种方法: 1.拿着合同说话,最好不要让他困窘,要不就是有这次没下次了; 2.从对方的亲人入手,比如送他的妻子和孩子一份礼物,情人...; 3.既然是拖欠,告他(事实表明,这种做法最不好)。 方法太多了 进这个网看看吧 news/zycz/swdc/swdc.html 嗯,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要是不好意思去要帐,当初就别借给他。要帐还分好几种情况,一是他有钱不还,这就没得说了,直接提出要钱!二是他现在也不是很有钱,就要向他说明状况,然后给他时间让他想办法,三就是他的确是没钱,基本的生活还不能保证,那就不要趁火打劫了,缓一段吧! 第一步:去之前先对打听清楚一下基本的事情。比如:对方公司的规模大小,什么样的性格,平时有什么生活习惯,什么样的爱好。这叫做知己知彼。 第二步:根据你掌握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对方是一个比较讲信用的人,你要账的时候要客气一点,通过交谈,轻描淡写的把自己刚上班,第一次做这个事情的难处告诉对方,取得对方的理解和同情。如果性格相投,能快速跟对方熟悉起来,取得互相信任,你以后的工作就更好办了。 如果对方属于油嘴滑舌却不办实事的,你就要多加小心,有一条要记住,对方如果不想给你钱但请你吃饭,你就是打死都不能喝酒!然后吃晚饭也不走,他到哪里你到哪里,就缠着他,这样他其他事情做不下去,就要给你钱了,就算不全给你,也会给你一部分。 抓住对方的弱点 讨债方法大全 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十四、“督促催收”讨债法 (1)适用条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申请书;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十五、“申请执行”讨债法 (1)适用条件:申请执行人应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债权人或实体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理由应是: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 (2)应注意的问题:及时申请、避免“失权”;“王牌”在握,逼其就范;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十六、“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十七、“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 强制拍卖应注意:强制拍卖的执行机构;强制拍卖的条件;强制拍卖的前提;强制的限制;强制拍卖的准备;强制拍卖的实施;直接清偿。 十八、“司法”协助讨债法 (1)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前提;委托执行必须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委托执行的依据;委托执行 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符合委托执行条件;委托执行的具体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托执行:债权人欲进行“域外讨债”,也即申请承认和执行我过法院的裁判时,应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债权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时应当遵循我国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十九、“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二十、“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二十一、“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美国第一债权国。通常是实现债权的有效方式。 二十二、“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二十三、“群众”讨债法 就是利用群众的“人口优势”,对对手造成某种声势和影响,使债务人害怕影响太大而不得不还款的方法。 二十四、”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二十五、“自残”讨债法 讨债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十六、“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 二十七、“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二十八、“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网上有很多,耐心查找 参考资料: 调查对方欠款情况,再调查对方的身份和处理事情的方式,然后对症下药。 比如对方喜欢枕头风,可以找对方老婆, 比如对方比较爱自己的孩子,可以给孩子卖一个贵重礼物,有失去才会有得到 希望你成功 讨债方法大全:topic/main/readSubMain__0.html 太长了,发不上来!!!!! 1. 想办法然对方知道你的难处 2. 想办法让对方知道不还的后果 3. 用真情感动对方,让她觉得不还你就对不起你 4.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也可通过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 二、有了凭据如何讨债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可以提供给大家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方法。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也可通过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 □□二、有了凭据如何讨债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可以提供给大家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方法。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讨债十法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申请声.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它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 讨债、办案行动快,至少可以有效地防止以下事态和意外情况发生: (1)当事人中断承包、租赁、联营协议,脱钩而遁,摆脱干系; (2)当事人辞职、退职、退休、解聘而去、变成自由民,难以寻找; (3)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人代表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却不管; (4)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新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将自有商品转移、处理,全换上代销商品,难以拿手抵债。 (5)债务人故意拖延,超过法定或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限、商品质保期、保修期,申请合同仲裁、质量检验仲裁和抗诉讼等有效期限; (6)当事人找到裙带关系,上下级、老同事、老战友关系等,导致行政干预或法庭产生偏向,产生阻力。 (7)市场行情突变、价格大跌,原价讨回的抵债物大大贬值。 债务人因上述种种方面的努力需一定时间,债权人调法赶在前面,争取主动。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事人索讨第三方债务,收还的债款首先归还我方。 (2) 协助对方发函,起诉、立案、追究第三方违约责任或产品质量责任。如有成效,优先归还我方债款。 (3) 协助对方寻找产品、物资出路,变卖设备及换材料等,以销售款还债。 (4) 配合、协同对方当事人上门讨债,讨回的款均归还我方。 做到以上四点,对方会领情、感激,有利保持友好关系,债款早还、早清。讨债前后,学习积累一些必需要的知识、条件,克服自身的弱点,有利提高讨债业务水平,扩大和巩固讨债成果。 (1)扩大知识面,提高说、写能力。讨债人除了必须熟悉法律、法律和律师实务,有一定语言、文字功底外,再学点哲学、逻辑、社会学、心理学、市场学、商品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基本知识,能增强讨债的机智、灵活性和预测、应变能力。 利用社交圈,及时获取信息。讨债也要靠关系。企业法律工作者平时要净化品格、完善自我、真诚助人、建立信用、广交朋友。最好各业、各界都有一二个熟人,朋友。需要时能求教、求助、求援,及时获取准确、实用、有效的信息,从而在讨债过程中取得优势和主动。 (2)多点“小心眼”,讲点策略。对债务方一套套赖账、躲债、避难的方法,必须提防应付,提防一二。有关业务人员为减轻自己的责任、掩饰私心、显示聪明,在反映债务缘由、矛盾症结时,常常会掺入三分假情况。如有私下暗地交易的,尤其如此。有的审判人员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与对方当事人有私交和利益交换关系。有的袒护一方,通报隐情。有的法庭好言说法,背后暗授机宜。有的律师受聘、受惠于对方当事人,法律天平不得不向法官意志、权势、情面和私利倾斜,难以完全做到独立、公正、依法。 要看拖欠你的是什么 私人的话 就说过年了 要钱 厚脸皮 要是政府 你还是继续装孙子吧 准备好一个饭盆,拿着一个坐垫,穿暖和点,找准债主,先跟他要钱,他推脱的话,就拿出你的东西,坐在门口(一定要门口)悠哉游哉,他去哪你就跟着去,知道拿到钱位置。我有个朋有经常讨债,常用这招,管用,就看你脸皮了。 占理不卑脸皮厚! 软硬兼施。 1,软,先给好处,请客,如果熟悉的话。喝酒是个办法 2,硬,恐吓,当然找别人,自己不宜出面,让他以为是公司派去的另一些人 一个字:狠! 叫上自己的朋友 统一西装 去他公司 微笑客气的跟他要 要软硬兼施呢先来硬的,说必须给之类的,要不到就来招软的,可以说要不到你会怎么怎么样,接着再硬的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最好的办法就是永不放弃,到债主那里去打持久战,不给钱就不走。抱着这样的信心,一定会要到的。 找个妇女天天跟着,看谁厉害。 用法律的武器来恐吓对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