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花200多万元买父亲房子?,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名为废罢诉权。 与债权人代位权一样,撤销权也是债的效力扩张的体现。 成立要件 1.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撤销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但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C.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低于市场价70%的价格转让财产, 2011在职法律硕士民法之民法八个撤销权,破产撤销权是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期间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或损害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新破产法第31条、32条通过列举的方式对可撤销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破产撤销权的性质,破产撤销权由谁行使,通过何种方式行使, 解析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机制,债务人若以无偿行为损害债权,第三人无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无论是直接受益人还是间接受益人,债权人均有权撤销其行为,恢复财产原状,保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务人以无偿行为损害债权,直接受益的第三人又将取得的财物以公平价格售给他人时, 解析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机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看看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课程名称 试听 老师 优惠套餐 购买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串讲班 = 260元/门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串讲班 = 260元/门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冲刺班 = 为躲债低价卖车 债权人有撤销权,昨日,老沈诉老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开庭,庭上,老沈对于自己原来的好友老陈如此评价。 〔假戏真做〕 父女之间订购房合同 老陈是包工地做工程项目的一个工头,而老沈则是一家房产公司负责人。两人在生意场合相识,便有了往来。后来,老陈向银行贷款180万,是老沈做的担保。 - 百度快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撤销权中的必要费用 中华会计网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正确答案:对 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中的必要费用承担。《合同法》第74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百度快照 2011在职法律硕士民法之民法八个撤销权 帮考网 、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物权法》第195条,仅以诉讼方式主张) 3、欺诈保证中的债权人撤销权(《担保法解释》第41条) 4、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婚姻法》第11条,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主张) 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撤销权(《物权法》第63条,仅以诉讼方式主张)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撤销权中的必要费用 ,司法解答:通州区司法局的齐超认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属于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财产。张某可请求法院撤销王某的卖车行为。但张某应在知道王某低价卖车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债的保全:撤销权,破产撤销权是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期间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或损害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新破产法第31条、32条通过列举的方式对可撤销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破产撤销权的性质,破产撤销权由谁行使,通过何种方式行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