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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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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债权、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12-02-05 16:03来源:紫紫不倦 作者:万年羽人 中国法律网
1、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对比一下债权法 英文。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3、项目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它是依靠项目自身的未来现金流量为担保条件而进行的融资。项目融资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 (2)资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项目自身,而非法融资与其有本质不同。 项目融资是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即如果将来项目无力偿还借贷资金,债权人只能获得项目本身的收入与资产,而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却无权染指。 详细可到金马甲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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