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母亲原为一家个人承包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会计,后经理以公司名义向母亲借款3万元并且已入账,但公司于2001年倒闭,母亲一直追要欠款无果,后来2008年经理死亡,其子耍赖拒不承认债务,请问我母亲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应该很难要回了! 第一,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理)确实借你母亲3万 第二,时隔已久其名下财产都已变成他人 第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子有继承其财产,或者其他亲属有继承其财产的。 到法院起诉已继承其财产的,向其追尝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倒闭破产后,公司的股东、经理等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保护,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能偿还公司的债务,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而不能要求公司的股东、经理以其个人资产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破产倒闭后,没有偿还的公司债务,如果没有义务承受者,那么这些没有偿还的公司债务就归于消灭。 经理以公司的名义向你母亲借钱,并且已入公司之账。这说明,是公司借了你母亲的钱,而不是经理个人借了你母亲的钱,换句话说,是公司欠你母亲的钱,而不是经理欠你母亲的钱。公司欠你母亲的钱,你只能问公司要,而不能要求经理以其个人财产偿还。所以,你要求经理偿还公司借你的钱,是没有根据的。 在公司倒闭破产过程中,你母亲可以申报债权,显然,你母亲当时没有申报债权,没有申报债权,就不不可能获得破产分配。而公司已经倒闭这么长时间,所以,你这个债务也已经因公司的倒闭破产而归于消灭了。 综上所述,你母亲的债是要不回来的。即使经理的儿子把这钱给你了,这也不叫还债,因为你的债权已经不存在了,在法律上,这只能算是赠与。 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之一的好处就是倒闭以后欠的钱不用还了,这个真的不好办了 要不回来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