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奥坎博先生主逮捕令的申请将提醒: 反人权的民粹公权所有滥权成员:罪行不会逃脱惩罚! 责任是通向伟大公权必然需要付出的代价! 敬呈 海牙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奥坎博阁下 渴望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奥坎博先生主持正义彰显普世法则 对滥权无良民粹政客的威慑!国际法是我们拥有的全部准则 台湾公权当局2005年《总统府公共事务室华总公三字第0号恶法》对台湾国军阵亡将士遗族屠杀令.的签署者,执行者,维护者,以及公权正义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职能部门主管.都涉嫌是邪恶得罪犯?反人类罪之族群灭绝罪…?受害族群亲人,渴望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对为党派权宜,政客私利挑战国际法的:《总统府公共事务室华总公三字第0号恶法》责任人:的签署者,执行者,维护者,以及公权正义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职能部门主管等等.实施刑事责任调查问讯.还人权社会一个正义… 谁令今日台湾如此不堪!? 二战盟军远东中国战区国军第十二战区{绥远省战区} 第三十五军新编第三十二师 中将师长李铭鼎{著九}将军:嫡长子李树原{子谦}撰文 护照号码:CN-G- 昨日台湾民粹政客掠夺民财"污点政治"行迹。令世界民主法制主流国家侧目!政治家愕然!伦理道学者不齿!几曾何时。传统友邦,渐行渐远!渐行渐少!….在国际的孤立!以其无德,不仁,不义,对民众玩弄权术使然!导致台湾中华民国堕落沉沦….政导致今日中华民国沦为《国际地缘政治侏儒》!践踏中华民国宪法及国际法律的无德失政耻辱状态还要延续?!.长叹息逝者如斯夫… 自由世界民主法律体系.任由民粹公权地缘政治既得利益维护者,藐视并亵渎宪法,践踏联合国章程,挑战世界人权宣言,漠视普世公认的国际法律体系。国际社会对反人权反民主道德堕落的民粹独裁能接纳?国际社会以有明示…. A.08.3.20日自由时报报导。3.月下旬美国智库"南方研究中心"举办一场卸任国务卿电视政论会。并邀请台当局驻美代表吴钊燮参加。五位国务卿是;基辛格。奥尔布赖特。鲍威尔。贝克。克里斯图佛一致宣布不与吴钊燮同时出席。这一现象不是针对吴钊燮君个人。而是不屑与其背后的堕落公权为伍! B.台湾议长王金平,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受辱韩国总统就职典礼…. C.美日欧齐投票反对我扣关世卫大挫败07.5.15日第60届世界卫生大会{WHA}深夜开议我今年首度以台湾名义申请为世界卫生组织{WHA}会员,我案在总务委员会遭"没有共识"为由封杀出局. D.2006.9.1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第59届联大总务委员会上,台湾中华民国申请加入联合国的议案,再次第14次受挫. E.07.5.24日。中美洲友邦共同打造的"中美洲国家与中华民国合作混合委员会"第十三届伯利兹会议五国外长均缺席,"邦谊生变"令高层震惊! A---香港民主政权当局的08---09年度财政预算案"还富于民"的各项利民政策显示一个真正民主政权的作为 B---印度08.2.29日财政部长契丹扒拉姆公布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免除农民高达150亿美圆的银行债务 C---新加坡财政部长尚达曼2月15日,宣读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声明时宣布,拨出18亿新元还富于民,惠及每一个公民而穷人与老人受惠更多 台湾民粹公权在做什么?掠夺民财! 俄国大文豪果戈里的名著"死灵魂",哪个专门窃取死灵魂财物的主人公.乞乞科夫.附体换身投胎转世到台湾民粹党人。开始新一轮的对死灵魂的吞啮。于是肇造出对阵亡国军将士遗族赖以生存的抚恤金实施无人性的无良掠夺!那些所谓的"爱台湾"的民粹政客们不手软该出手时就出手--"劫持民财"!--《次依行政院大陆委员会94年{AD2005}月8日陆法字第0号意见…另依同条列第26-1条第3项规定略以…--原来政府签署的二十年抚恤金不再给付…从略》嗟夫! 同一时刻权贵们的眷属颈上的珍珠项链却日渐璀璨硕大…."国务机要费"案"南线工程"出现"状况"…. 身居高位的赞樱弟子长期权力意识培养出来的自我超越法律的情态。以其固执的傲慢淡化法律和道德规范的习惯行为,可以凭藉手中的权利把道德规范系统弱化,将自己按排在道德和法律之上,法制更降到次要的从属的低一级的甚至破坏法制的理论基础。在他们面前何谈法律及道德规范?当身居高位的赞樱弟子手握重权把法制道德祭坛日益变成一场随心所欲的精致的概念组装游戏场时,.将形式化的法律条文演化成精致的虚伪社会引向不公正和灾难,这时迈向覆灭的脚步就很难有谁能拖住半步! 政客们可以在国内愚弄民众他们也无奈!国际政治精英岂是你能…你将诸多国际法律体系视为无物。凭藉公权随意践踏!掳夺民财…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1949.8.12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 非国际武装冲突受难者附加议定书 {第二议定书} {1977年6月8日定于日内瓦} 回顾到现在法律所未包含的情形下,人类受人道原则和公众良心要求的保护. 议定如下: 适用于受第一条所规定的武装冲突影响的一切人.而不应以种族,肤色,性别,宗教,信仰,政治和其他意见民族或社会出身,出生,或其他类似标准为依据加以任何不利区别对待{不利区别} {五}.对人身尊样的侵犯,特别是侮辱性和降低身份待遇….任何形式的非礼侵犯. 第六条.刑事追诉. == 1949.8.12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 非国际武装冲突受难者附加议定书 {第二议定书} {1977碾月8日定于日内瓦} 回顾到现在法律所未包含的情形下,人类受人道原则和公众良心要求的保护. 议定如下: 第一部;本议定书范围 第二条:对人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受第一条所规定的武装冲突影响的一切人.而不应以种族,肤色,性别,宗教,信仰,政治和其他意见民族或社会出身,出生,或其他类似标准为依据加以任何不利区别对待{不利区别} 第二部;人道待遇 第四条;基本保证 一.一切未参加敌或已经停止对行动得人,均有享受对其人身,荣誉以及信念…这类人应在任何情况下享受人道待遇,…下令杀无赦,是禁止的. 二.禁止…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均应禁止: {一}对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上精神上幸福的暴行,特别是谋杀!以及虐待. {五}.对人身尊样的侵犯,特别是侮辱性和降低身份待遇….任何形式的非礼侵犯. 第六条.刑事追诉.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 第二条. {a}.用下列方式剥夺一个或一个以上种族团体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的生命和人身自由的权利; {一}杀害一个或一个以上种族团体的成员. {二}不人道或屈辱的待遇 {三} {a}.对一个或一个以上种族团体的成员. 故意施加旨在使其全部或局部灭绝的生活条件; 中华民族炎黄子孙内"高智商"的民族分离主义者.民粹政客们的.爱台湾,爱2300万台湾民众.岂只是虚伪和伪善可以囊括的了的美丽谎言!?他们真正爱的是自己的仕途,乃至那顶乌纱帽!不是吗? 权术愚民,则危如磊卵.施政无德.民粹独裁王朝…. 中华民国被拖入《地缘政治侏儒》境界.假如伟大的哲学家社会学家罗尔斯还活著。按照其名著"正义论"的标准。今日台湾中华民国的应该是第一位?还是倒数地一位? 公权力的占有应该以道德德治权威获取 谁是颠覆并摧毁了台湾中华民国的国际尊严和道德公信力的罪人? 你到底是自由世界序列民主人权法制国家? 还是凌驾在普世公认的国际民主法律体系之上的 自立山规水泊梁山聚啸山庄台湾盟邦好汉聚义厅!? 世界人权日瞩目---台湾 台湾何时能出现一勇敢的和既得利益阶层斗争的优秀总统? 摆脱权术愚民治国的困扰.实现民主法制透明政治! 中华民族道义和良知的考问 用麦金利总统时代的陆军部长鲁特的话说就是;"军队是自由与正义,法律与秩序,以及和平与幸福的坚定的捍卫者"。假如某个时代的政客们急于相信他们的国家是一种新形式的《帝国》他们的危险的违宪的所谓行政法规会给独特的社会带来利益。而甘愿把上述的群体边缘化,并剥夺他们的权益。那以后的自由与正义,法律与秩序,和平与幸福谁还愿意再次的献出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来捍卫?! 台湾民粹政客们全面的挑战践踏 联合国章程及普世公认的国际人权法律体系! 甘自堕落沉沦为《国际地缘政治侏儒》… …从民粹到拟似纳粹的行程轨迹… ---A--- 真正的人权民主法制社会的形成不是缘自社会精英呐喊式的自我标榜! 也不是说只把民主.法制.人权.作为一个标签.随意的贴在以维护缘政治既得利益为唯一目地杜撰出的行政法规上。而是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或制度都要和国际法律体系:民主,法制,人权相联系。并且民主法制人权应当是每一个行政法规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接纳. 不论是以国家.地区.托管地为主体.一个严肃的国际事务参与者.你必需是国际关系不变的秩序基石---国际法律体系楷模性的维持者!国家的价值观应该符合传统的普世公认得国际法.国家的基本价值观应该是法律高于一切.国家应该依法治国. 假如,台湾真的期望成为严肃的国际事务参与者.应该避免公权无限扩大.以地缘政治既得利益挑战国际法律体系诸如: 《联合国章程》《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乃至《中华民国宪法》 其结果只能是: 民粹引导台湾脱离国际轨道台湾成为国际孤岛时你若何 ---B--- 国际公认的人权超越主权的民主法制时代 各责任政府公权力均在为民众谋求福利时 法律偏离了公允.善良.正义性的本质.向权力倾斜淡化其自身尊严.堕落成为权力御用附庸!民众何以为生?让民主.法律.人权.沦落为标签性的饰物? 台湾法律没有显示.自由世界民主人权法律立于超然独立客观公正.忠实与法律.维护司法尊严的使命感! 让民众体会到它屈从权贵而脱变沦为民粹公权御用附庸.肆意践踏中华民国宪法的悲哀! 任何偏离了法律的公允善良正义原则,背弃承偌的"行政法规",实质上是一种脱变的"行政垄断"最高级的腐败!是民粹弄权者直接向立法,司法,执法,作腐败的渗透,披著合法外衣的利用公权侵犯民众权益谋私利的腐败!"合法性"只是假像。突破公法原则不受约束。个人意志曲解释意历史的特定时期的行政法规为己所用,摈弃曾经为国家最高利益,民族存亡而奋争流血乃至阵亡的前方将士的权益。只维护民粹政客们自身的地缘政治既得利益,乃民主不复存在吏治复辟的腐败可耻时刻!所谓腐败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不论谋的是个人还是集团利益。留下法理解析瑕疵沧痍,失去光明磊落社会责任感的法规符合国际法律体系那一条?人权宣言的。联合国宪章的。民主法律体系的。又能得到中华民国宪法那一条款的支持? 对国军阵亡将士遗族主张自己被法律赋予的,不容侵犯的享有抚恤金权利,是民主政权义不容辞的良知及国家道义责任,是国军阵亡将士遗族追求有尊严的生存下去的基本权利,他们追求人权,尊严,与和平的努力,何以被台湾当局选择敷衍推委冷漠以对? 当今民粹主政者以那种理由,要求信仰自由,民主,人权,与和平普世道德,民主法律价值的国军阵亡将士遗族,在遭受不公正屈辱时委屈噤声? 这就是面对世界宣称已经进入民主法制时代的今日台湾的所谓"民主,法律,人权"?这就就是当今台湾的人道价值观?让为国家献身战场的将士后裔们,流落异国他乡领取取第三国家人道救济金为生的准难民!唯如此才符合今日台湾的公平原则? ---C--- 台湾民粹公权公然挑战联合国宪章! 摘自.联合国宪章:"…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 台湾中华民国民粹公权实施.迎合民粹政客权贵"政治操盘"之需要.严重戕害司法机关独立超然的威信.损害中华民国国际:尊严.国格.公信力! 呜呼!甘愿堕落为民粹公权附庸的"司法大亨"….违法者莫甚于此! 将中华民国引向一条国际孤立的不归之路… 谁之过民粹政客? 自由民主世界称无视国际秩序的国家为无赖国家 解读:堕落公权.无赖政府 道德堕落的台湾民粹公权挑战国际法! 滑向激进教派意识.不承认文明世界公认的基本法律准则.权利准则和道德限制等价值观沉沦为 抵制藐视国际秩序的无赖政府? 台湾民粹的所谓"人权""民主""法律"岂止是虚伪和伪善可以囊括的了的? 背信弃义的无情掠夺 ---D--- 为中华民国而战血洒疆场 阵亡国军将士遗族赖以生存的抚恤金 中华民国那些热爱祖国当外敌入侵时.投笔从戎保卫民族于危亡的职业军人,不幸成为后中华民国时代政客们权力搏弈的棋子! 用麦金利总统时代的陆军部长鲁特的话说就是;"军队是自由与正义,法律与秩序,以及和平与幸福的坚定的捍卫者"。假如某个时代的政客们急于相信他们的国家是一种新形式的《帝国》他们的危险的违宪的所谓行政法规会给独特的社会带来利益。而甘愿把上述的群体边缘化,并剥夺他们的权益。那以后的自由与正义,法律与秩序,和平与幸福谁还愿意再次的献出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来捍卫?! 国际通约:抚恤金是国家对为国家利益作出特殊贡献的.军人的不可撤销的给付性赔偿。是以国家的名义给予特殊群体的法定补偿,其目的在于体现国家对公务国防行为的鼓励与抚慰,保障上述牺牲人员家厅与亲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种特别生存保障.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道义责任体现 政府背弃对民众道义责任的承偌:是对民众人权的蔑视! 是公权堕落民主不复存在!是吏治复辟民粹独裁的耻辱时刻! 在法律和正义之外支撑我们这个庞大社会体系的还有责任和良知 我们最关切的始终必须是弱势和处于不利环境的群体.他们是隐藏的一群,往往处于偏远的农村或城市贫民窟,在政治上几乎没有发言权 孙中山先生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国造福民众,被国人誉为国父! 投机政客庆父要做台独教父。期盼史迹一席位.那是以"大善"始以大恶终。栽下兹提树开出罂栗花的曾经历史… 因为道德砥砺的过程就是人格完善的过程,但是如果幻化为在官僚政治的阶梯上不断攀越过程,道德无法再保持那种与生俱来的神圣的一面,而成为熙熙攘攘追利逐势之流的一员不堪的"…民主政绩…"….拟似{海外洗钱}{外交献金}丑闻!那将是其自身的毁灭,民众的灾难。只有能够在法律理念之上,并接受人格理念且能很好的运用为知人论世的最高标准。极力宏扬道德和法律主体思想,并融入为个人人格理念时,才是民众的福音 ---E--- 宪政民主政体和民粹独裁政体之区分 自由世界完美的宪政民主法治政体 体现在:媒体对政府机构行政不作为的监督机制的完善 体现在:突破民粹独夫"官本位独裁"虚伪的"尊严" 回归民主宪政责任政府司法系统.行政系统.自我纠错的勇气及能力 民主政体 乃政治家们为民众谋福的行政权力机构. 施政准则以普世公认的民主法律为准绳 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民众期待:台湾中华民国回归普世公认的国际人权法律体系 台湾的政治精英志士仁人 何时能够让台湾以真正维护人权.司法独立.荡涤民粹政治污垢.不再受国际社会的羞辱.重新回到自由世界民主法制的.国际社会大家庭? 在国际交流中让别人认同对自己国家价值观的认同,不是仅仅依靠生硬的政治宣言和说教,因为这往往会招致对方的厌恶!更多的要靠平民凡人效应,它往往远远的比伟人效应更能使国家的形象丰满。 所以公共外交才是现代国家进入国际社会构建并改变国际舆论的过程。公权需要有符合国际社会的基本价值观的;博爱,平等,善良,正义等,这些道德品质的施政 行为准则衡量个人乃至国家的"品质"。一天忽然发现身边的朋友,友邦国家,渐行渐少,渐行渐远时,方悟道人生朋友,友邦国家的重要性,国际大家庭对主权国家生存的不可或缺性。醒悟到应该重新回到国际大家庭。才能有民族的发展,期盼以政治"新贵"身份,债权融资方式。重新扣开国际联合国的大门时。蓦然再回首几年的权力顶峰,在民粹的罩衣下,践踏了太多项国际民主法律体系原则,时至今日却悲情的发现为这种努力再难以找到一个强有力的支点{法理的}! 我们的眼睛看外界的太多,看心灵的太少。过多的外寻推卸耽误了我们的内省,不再叩问灵魂到底需要什么?就像《云上的日子》那句台词"我们走的太快,把灵魂都丢在了后面…应该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真的需要暂时放下名利的重压去重拾那些原始的感情,我们不应该忘却孔子的"贫而乐,富而好礼"的清亮快乐而会心的一笑。我们应该安慰在凡尘中辛苦的同胞,孔子说"浴乎沂,风乎舞,咏而归"。生人在灵魂最深处安置了人们所有愿望的原点!现代人尤其是那些民粹政客们还愿意否把这个最质朴的愿望当作终极目的呢?有多少成功的民粹政客能读懂并体会"咏而归"的快乐呢?珍惜自己的灵魂吧! ---F--- 勿忘国家的道义责任和历史的良心 难民.国军阵亡将士遗族 谨以此文献给 中华民国国防军以及国防军体系:荣军.荣民.荣眷.退伍军人才真正称的起是爱台湾的一族! 是前方浴血奋战的是中华民国的武装力量职业军人将士们,献出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抵御日寇侵略者,最终取得二战的胜利!终结了台湾同胞50年的亡国奴生涯! 只有生命逝去时我们才意识到她弥足珍贵对所有逝者而言,他们将成为留世的亲人永生的怀念;对因病而逝者人们怀念亲人临终前的遗言,对为国家利益血洒疆场的前方阵亡将士,我们无法瞭解到他们生命终结时的心态,但是那战场的悲壮让每一个有良心的人难以忘怀…. 不论是出于法学法理的推定探讨。还是处于对自己阵亡疆场的父亲精神的怀念。难道我都无法为我的在战火中离去的父亲孤独的灵魂在人间寻回正义和公平?即使这样也难以给所有受到过暴力侮辱和伤害的人们带来些许的安慰。涞水战役以身殉国的李铭鼎将军嫡子。在毛泽东红色恐怖统治时代以莫须有的所谓"现行反革命"被判以终身监禁。仅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国军将军的后代。在狱中除却艰难的劳役之外,他研读自由世界的民法,刑法,经济法,民权法等等。希望有一日能为自己寻求有尊严的生命之路。二十年后毛谢世,法律终于接受了他的无罪自我辩护而获释。我只希望对那些失去亲人和挚友的人们,并到现在还自愿或被迫依然忍受著权术加谎言对待的人们表达深切的同情。历史是由错综复杂的事件构成的.但是国粹:道义.责任.良知是永恒的…. 对那些在战争中失去亲人的人们,不会因了时间的推移而淡忘了对亡魂的思念,如果能够沿著时间的轨迹去探讨当年战场的悲壮,和那种舍身为国阵亡疆场的惨烈---对家族或者自身所正在或曾经受到的不公可以默然无语,但他们很难在敷衍和愚弄面前保持沉默… 掀开历史记载,美国南北战争,法国共和,共和第二,法蓝西第三共和。没有发现公权对职业军人权利侵犯的记载. 二战结束时瑞士银行有大笔无人认领的犹太人存款,银行家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合法继承人,其中有连家族自己均不知情的存款,银行家尚且知道商业道德责任的重要性,何以台湾的民粹政客们这般的短视? 假如;一个国家某强力部门远离善良和正义,那民间的道德价值体系会否轰然崩溃?国家的公信力会不会因了某一个当权阶层忽略自己的道德价值体系观念,只在一昧的寻求自己狭小的地缘政治既得利。--只要他们巧妙的执行双重标准,他们在错误的使用自己的实力。而背弃自己的道德承偌。这种事情放在大的政治背景下看,会否令整个下一代感到悲伤羞耻和失望!?国人心灵深处还有那种爱国情绪?时间会告诉我们曾经的凝聚力及同步的爱国热情,会否逐渐消退?一旦我们叛离了我们的民主原则,让曾经的将士的血和生命作可怕的无代价的付出,牺牲我们核心的价值标准哪怕是暂时的,但以后重新树立这种有良心的价值标准,将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谁能告诉我们? === ---G--- 主张合法民事债权.家族抚恤金权益 难民.中华民国国军阵亡将士遗族 李树原{子谦}谨书 债务人:台湾中华民国政府 违反国际法义务意味著抵触国际法规范 违反国际法不需要有积极的行为 不作为的消极行为也是有可能违反国际法 我主张履行经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先生签署的: 国军第十二战区{绥远省战区}第三十五军新编第三十二师中将师长李铭鼎{著九}将军抚恤令. A.我的家族领取年抚恤金二十年 B.母亲领取将军薪俸终身 C.申领权利人:将军嫡子:李树原{子谦} 依据国际债权法: 债务人不能因为领受不能的客观原因,而单方面的免除债务履行责任。债权债务没有完全结清之前,债权债务得法律关系将继续延续下去。该项债务就始终处于一种随时债权人请求准备履行债务的地位 郑重申明:我的家族抚恤金请求在纽西蓝.奥克蓝.国家银行支付 ---H--- 主张家族抚恤金民事债权权益得法律依据 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先生签署的: 国军第十二战区{绥远省战区}第三十五军新编第三十二师中将师长李铭鼎{著九}将军抚恤令. 中华民国宪法 第十条国家应尊重军人对社会之贡献,并对其退役后之就学、就业、就医、就养予以保障. 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 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命令与宪法或法律抵触者无效. 世界人权宪章 国际人权《宣言》第三条至21条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 第三条规定"人人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处置他们自己的资源财富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民族及每一个人民自己生存的手段". 〈防止立法者和司法者任意地偏惠或苛待某一社会阶层或个人,实现法律上的平等,保证个人不受那些拥有政治权力的人敌对的歧视。〉 人人有资格享受引起这起文书中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区别。这里特别强调宣布:不因种族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以及国籍! 公约的任何部分不得解释为有损所有人民充分地和自由地享有他们财富的固有的权利 世界民主法律体系 《关于国家责任条文草案》第十九条根据违背国际义务的严重性区分为国际不当行为和国际罪行。国际不当行为归因于国家,当国家主体违反了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时就构成了国际不当行为。首先确定那些是可视为该国的国家不当行为; 1.国家机关的行为,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从事的行为应视为国家行为。 2.立法机关的行为,如果一国的议会通过的法案违反了本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侵犯人民的利益,或不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履行国际条约或习惯法规的义务,或采取冻结其合法财产等的立法措施。该国就要对此承担国家的国际法不当行为的国家责任。 引自国际法:1983年4月8日定于维也纳的{关于国家对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继承的维也纳公约};国家债务的继承对债权人的权利不发生影响。在国家发生分裂,合并,继承等情况时,国家的继承包括这项债务 国家领土变更前根据被继承国法律获得的个人财产,即使领土国被取代也应予以保护, 在国家领土分离或解体的情况下原来对被继承国有效的国际条约对继承国有效. 偿还序列:自然人。公司,国家。我的家族抚恤金债权,在自由世界民主法律体系内找不到免责条列的支持 长设国际法厅多次确认了遵守既得权的原则. 个人既得权利问题,传统国际法理论认为,领土变更之前,根据被继承国法律获得或通过法定形式获得的个人财产,即使领土国被取代也应予以保护。这时作为主权国家不能在国际法面前,表示国家的意志是绝对的主权的理由. 长设国际法院多次确认了遵守既得权利的原则。继承国要承担作为一个国家的国际义务。{国际人权}违反时要负国际责任。 摘自国际公法:为了调整各种社会矛盾,调整被战争,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弄的混乱不堪的社会经济关系,立法者和法官将公平和诚实信用等道德规范引入法律,成为民法的重要原则,该原则又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和司法原则,它弥补了民法的规定之不足。在法律缺少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作出裁断,它可以突破成文法的僵化局限性,直接追求公平和正义--- === 彼苍者天.曷有其极 世界公共秩序是由主权国家共同意志所要建立和维护的国际秩序很显然,挑战国际法!乃民粹党人的共性!{为政客及其政党之利益}.台湾中华民国2300万民众。被民粹政客们以维护地缘政治既得利益为契机和筹码。制订违宪的所谓"inshang/jicheng/'>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两重天改革稳定两相关
时间:2012-02-05 03:22来源:释怀茂 作者:crystal苏提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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