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进行保全而言,此种费用可以作为共益费用,使之在债务人的总财产上具有优先受偿效力;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受领标的物并因保管而支出费用场合,对于该费用偿还请求权,还可以标的物上发生留置权。而在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1、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听说破产债权的例子。 2、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因此,只要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 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及其构成要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是:(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食堂承包方案范本。以下分别对债权人行使上述三种情形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作一说明。 (1)行使因债务 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及行使,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条件。 其次,原告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条件。学习医疗保险多少钱一年[车城热线]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债务人为逃债将房产赠出债权人主张撤销权, 而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则可依无偿转让财产处理,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是否恶意串通均不影响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从而免除了债权人主观方面的举证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其债权实现,也符合撤销权设立的宗旨。 综上分析,放弃继承的行为应作为撤销权的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