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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知赃收赃 判刑罚款被禁收废品

时间:2012-02-24 15:58来源:小个 作者:明日天涯 中国法律网

    “破烂王”知赃收赃 判刑罚款被禁收废品

    来源:德州晚报 作者: 时间:2012/02/22 推荐刑法律师: 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李某某仍予以收购。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同时被法院判处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随着此起判决书的生效,德城区也发出了首个禁止从事

      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112/87819.html。李某某仍予以收购。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同时被法院判处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随着此起判决书的生效,德城区也发出了首个禁止“从事废品职业”的禁止令。

      被告人李某某为河北省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2010年9月,某公司职工八人趁天黑之机,结伙作案,先后三次将本单位车间内价值共计元的不锈钢钢管、不锈钢圆钢盗出,随即联系德州一位从事废品回收业务的徐某某,连夜乘车将所盗赃物运到河北省被告人李某某的废品回收站。被告人李某某明知送来的不锈钢钢材系非法所得,但还是没有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三次将以上钢材收购,之后以高价售出,从中赚取利润近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案最终告破,参与盗窃的德州某公司八名职工及参与销赃的徐某某均被抓获归案,于2011年5月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被告人李某某被德州警方上网追逃。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某于2011年9月到德州警方投案。

      不久前,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同时被法院判处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

      据了解,新的刑法修正案规定了三种形式的“禁止令”,一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二是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区域,三是禁止接触特定的人。该案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旨在对宣告缓刑的的行为禁止制约。“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旦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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