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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拆迁RK钓鱼执法

时间:2012-03-01 17:39来源:泉紫潆 作者:可小垃 中国法律网

钓鱼拆迁RK钓鱼执法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0/05/18 推荐拆迁安置律师: 近日要闻:四川峨眉山农民因征地自焚!不禁唏嘘:暴力拆迁有愈演愈烈之势,叫人瞠目。然,普天之下,中国式拆迁除采取野蛮暴力之外,更有甚者,暗里使阴,加之背有靠山,即便失手就擒,照样有恃无恐、专横跋扈,贼喊捉贼,让人有理难辨、有苦难诉。 震惊全国的

  近日要闻:四川峨眉山农民因征地自焚!不禁唏嘘:暴力拆迁有愈演愈烈之势,叫人瞠目。然,普天之下,中国式拆迁除采取野蛮暴力之外,更有甚者,暗里使阴,加之背有靠山,即便失手就擒,照样有恃无恐、专横跋扈,法制进行时。贼喊捉贼,让人有理难辨、有苦难诉。

  震惊全国的2009闵行钓鱼执法案余音犹在,而今申城再曝钓鱼式拆迁,案发地点从闵行转移到了南汇,下套捕鱼者由政府执法大队摇身变成了房产公司

  钓鱼执法案一度引发社会广大民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危机,后经官方协调公开致歉而得以平息,但其威慑力和警示性仍未淡出民众的视线,现如今粉末登场的钓鱼拆迁又该受到何种“礼遇”及“款待”呢?

  2007年初秋,业已取得南汇一土地项目开发权之上海明华房产公司,偶然从建行南汇支行贷款部得到消息,一名为清漪园的贸易公司正面临逾期还贷、其贷款抵押物--一栋价值近4000万人民币的房产可能被折价拍卖的威胁。令明华房产眼睛一亮的是,清漪园公司的这栋房产恰巧座落于明华房产即将动迁的范围之内。

  这在一般人眼里看似无谓的巧合,对明华房产却是千载难逢的天赐良机,岂肯善罢甘休。于是,在精心策划、巧妙布局之后,一出名为“明华钓鱼,清漪园上钩”之大戏横空出世,在南汇旋即上演。明华房产邀建行做媒,向清漪园公司主动请缨,自愿代其偿还全部贷款1590万,清漪园公司听罢,自然是感恩戴德,但是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清漪园公司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将名下的那栋房产出售给明华。

  清漪园公司自觉穷途末路,不敢奢求,明华房产此等诚意,理当以房相许。可就在签订还款及购房意向协议的前一天,明华房产又提出为免手续繁琐,希望以他人名义为清漪园公司还贷,并且以他人名义收购清漪园公司的房产,而资金均由明华提供。清漪园公司和建行不知有诈,尽管对明华所述之人一无所知,但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默许了明华的提议。

  2007年11月初,一份由清漪园公司两名股东与素未谋面的刘姓人士共同签署的偿债购房协议应运而生。协议由明华一手起草并提供给清漪园公司,待清漪园公司股东签名之后,又由明华带回,声称交其安排的刘某签章后返还。如此这般,鱼儿已然上钩,明华奸计已然得逞。本该与清漪园公司签署动拆迁补偿协议的明华房产,本该给予清漪园公司高额拆迁安置补偿金的明华房产,仅以不到2000万人民币的鱼饵就将价值4000万的大鱼收入囊中,再加上通过一个与自己无直接关联的第三人实施购买行为,一来与拆迁人身份不矛盾,名可正言可顺。且即便有人生疑,亦可抵赖推诿,自己与刘某人之购房行为毫无关联,从而规避了法律上禁止拆迁人与购房人相竞合的规定。二来以刘某个人身份实施购买,还可实现偷逃税费的不法目的,此为国家税务机关之监督范畴,在此不作赘述。

  这出大戏一直唱到2009年初,明华在动迁到清漪园公司那栋房产时,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逼迫清漪园公司就范,勒令清漪园公司按照还款协议中所约定的还款金额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清漪园公司方才醒悟,原来这貌似雪中送炭的救命恩人根本就是一趁火打劫的土匪强盗。明华房产早有预谋,撒下渔网,布下鱼饵,似姜太公,等着大鱼上钩。而现在的清漪园俨然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不得不任人摆布。有人还在为明华鼓掌叫好,认为明华利用信息不对称给清漪园下套只是一种商业运作,完全是生意人精明的体现,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清漪园此等自投罗网怪不得任何人。如果你也对此津津乐道、应声附和,那就大错特错了。

  殊不知,明华房产在开发房产之初期,为谋求拆迁成本最小化胆敢以身试法,耍尽阴谋手段欺诈一中型被拆迁企业,可想而知,若换做平民百姓,岂非更加肆意妄为、变本加厉?最叫人担忧的是,在房产开发的中后期,即施工建造和房产销售阶段,有着此等钓鱼拆迁前科的明华房产,很可能为了削减基建成本而偷工减料,这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更是对人身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或许有人会问:明华房产此等不法拆迁就没有人管一管吗?

  问得好!

  清漪园公司不愿作沉默的羔羊,断然回绝了明华公司的无理要求。继而引发第二波高潮。明华的棋子--刘某,一个未曾露面的购房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清漪园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明华公司仗着自己手段高明,利用第三人作幌子,看似购房行为与已无关,但铁证如山,无论从购房资金的来源还是建行的指证,均有力证明了明华公司即是背后的主谋,真正的买房人是明华而非刘某。可法院却全然不顾刘某漏洞百出、前后矛盾的当庭陈述,无视证据、无视事实,竟然对刘某的说辞全盘予以认定,作出了支持刘某诉请的一审判决。

  明华房产胆敢如此造次、推翻事实、颠倒黑白,无理撒野,恶人先告状,而不明就里之法官竟然糊涂到尽信刘某之信口雌黄、一派胡言,对清漪园公司提出的诸多疑点置若罔闻、视而不见,不由促人深思,更叫人心寒。怪不得,明华钓鱼拆迁早已有了后招,这人民法院即是明华之法律武器和有力保障。纵然清漪园公司证据确凿,也求告无门。

  据闻,在钓鱼拆迁案一审阶段,突现一具名举报,直指该案主审及上级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性质恶劣。真实与否尚且不论,但就法官判案之专断糊涂,至少可印证了些许事实。法制社会本该给民众一有理申辩之处,以维护弱势群体之合法权益。朗朗乾坤,我们期待并相信,在我们生活的这座“文明”城市,尚有正义之士,尚存正义之师,可还事实以本源,可还人民以公信,最终能作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正确判决。

  朗朗乾坤,中华大地,无奇不有,我等草民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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